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生态环境部令2019年 第11号)
(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9年12月20日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实施排污许可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
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登记管理。
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第三条 本名录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划分行业类别。
第四条 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实施时限内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第五条 同一排污单位在同一场所从事本名录中两个以上行业生产经营的,申请一张排污许可证。
第六条 属于本名录第1至107类行业的排污单位,按照本名录第109至112类规定的锅炉、工业炉窑、表面处理、水处理等通用工序实施重点管理或者简化管理的,只需对其涉及的通用工序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不需要对其他生产设施和相应的排放口等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第七条 属于本名录第108类行业的排污单位,涉及本名录规定的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简化管理或者登记管理的,应当对其涉及的本名录第109至112类规定的锅炉、工业炉窑、表面处理、水处理等通用工序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对其生产设施和相应的排放口等申请取得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
(一)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二)二氧化硫或者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大于250吨的;
(三)烟粉尘年排放量大于500吨的;
(四)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大于30吨,或者总氮年排放量大于10吨,或者总磷年排放量大于0.5吨的;
(五)氨氮、石油类和挥发酚合计年排放量大于30吨的;
(六)其他单项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大于3000的。污染当量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计算。
第八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排污单位,确需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其排污许可管理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确定。
第九条 本名录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
第十条 本名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同时废止。
序号 | 行业类别 | 重点管理 | 简化管理 | 登记管理 |
序号 | 行业类别 | 重点管理 | 简化管理 | 登记管理 |
一、畜牧业03 | ||||
1 | 牲畜饲养031,家禽饲养032 | 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 场、养殖小区(具体规模化标准按《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执行) | / | 无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
2 | 其他畜牧业039 | / | / | 设有污水排放口的养殖场、养殖小区 |
二、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 | ||||
3 | 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061,褐煤开采洗选062,其他煤炭洗选069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三、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07 | ||||
4 | 石油开采071,天然气开采072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四、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8 | ||||
5 | 铁矿采选 081,锰矿、铬矿采选082,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 089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五、有色金属矿采选业09 | ||||
6 | 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091,贵金属矿采选092,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093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六、非金属矿采选业10 | ||||
7 | 土砂石开采 101,化学矿开采102,采盐 103,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109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七、其他采矿业12 | ||||
8 | 其他采矿业120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八、农副食品加工业13 | ||||
9 | 谷物磨制131 | / | / | 谷物磨制131﹡ |
10 | 饲料加工132 | / | 饲料加工132(有发酵工艺的)﹡ | 饲料加工132(无发酵工艺的)﹡ |
11 | 植物油加工133 | / | 除单纯混合或者分装以外的﹡ |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12 | 制糖业134 | 日加工糖料能力1000吨及以上的原糖、成品糖或者精制糖生产 | 其他﹡ | / |
13 | 屠宰及肉类加工135 | 年屠宰生猪10万头及以上的,年屠宰肉牛1万头及以上的,年屠宰肉羊15万头及以上的,年屠宰禽类1000万只及以上的 | 年屠宰生猪2万头及以上10万头以下的,年屠宰肉牛0.2万头及以上1万头以下的,年屠宰肉羊2.5万头及以上15万头以下的,年屠宰禽类100万只及以上1000万只以下的,年加工肉禽类2万吨及以上的 | 其他﹡ |
14 | 水产品加工136 | / | 年加工10万吨及以上的水产品冷冻加工1361、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1362、鱼油提取及制品制造1363、其他水产品加工1369 | 其他﹡ |
15 | 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137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16 | 其他农副食品加工139 | 年加工能力15万吨玉米或者1.5万吨薯类及以上的淀粉生产或者年产1万吨及以上的淀粉制品生产,有发酵工艺的淀粉制品 |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加工能力1.5万吨及以上玉米、0.1万吨及以上薯类或豆类、4.5万吨及以上小麦的淀 粉生产、年产0.1万吨及以上的淀粉制品生产(不含有发酵工艺的淀粉制品) | 其他﹡ |
九、食品制造业14 | ||||
17 | 方便食品制造143,其他食品制造149 | / | 米、面制品制造1431﹡,速冻食品制造1432﹡,方便面制造1433﹡,其他方便食品制造1439﹡,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1495﹡,以上均不含手工制作、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其他﹡ |
18 | 焙烤食品制造141,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142,罐头食品制造145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19 | 乳制品制造144 | 年加工20万吨及以上的(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年加工20万吨以下的(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20 |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6 | 有发酵工艺的味精、柠檬酸、赖氨酸、酵母制造,年产2万吨及以上且有发酵工艺的酱油、食醋制造 |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十、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15 | ||||
21 | 酒的制造151 | 酒精制造1511,有发酵工艺的年生产能力5000千升及以上的白酒、啤酒、黄酒、葡萄酒、其他酒制造 | 有发酵工艺的年生产能力5000千升以下的白酒、啤酒、黄酒、葡萄酒、 其他酒制造﹡ | 其他﹡ |
22 | 饮料制造152 | / | 有发酵工艺或者原汁生产的﹡ | 其他﹡ |
23 | 精制茶加工153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十一、烟草制品业16 | ||||
24 | 烟叶复烤 161,卷烟制造162,其他烟草制品制造169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十二、纺织业17 | ||||
25 |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171,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172,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173,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174,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175 | 有前处理、染色、印花、洗毛、麻脱胶、缫丝或者喷水织造工序的 | 仅含整理工序的 | 其他﹡ |
26 |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176,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77,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78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十三、纺织服装、服饰业 18 | ||||
27 | 机织服装制造181,服饰制造 183 | 有水洗工序、湿法印花、染色工艺的 | / | 其他﹡ |
28 | 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182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十四、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9 | ||||
29 | 皮革鞣制加工191,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193 | 有鞣制工序的 | 皮革鞣制加工191(无鞣制工序的) |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193(无鞣制工序 的) |
30 | 皮革制品制造 192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31 | 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 194 | 羽毛(绒)加工1941(有水洗工序的) | / | 羽毛(绒)加工 1941(无水洗工序的﹡,羽毛(绒)制品制造 1942﹡ |
32 | 制鞋业195 |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10 吨及以上溶剂型胶粘剂或者 3 吨及以上溶 剂型处理剂的 | 其他﹡ |
十五、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0 | ||||
33 | 人造板制造202 |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胶合板制造 2021(年产1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纤 维板制造 2022、刨花板制造2023、 其他人造板制造2029(年产10万立 方米及以上的) | 其他﹡ |
34 | 木材加工201,木质制品制造203,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 204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十六、家具制造业 21 | ||||
35 | 木质家具制造 211,竹、藤家具制造212,金属家具制造213,塑料家具制造214,其他家具制造219 |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10 吨及以上溶剂型涂料或者胶粘剂(含稀释剂、固化剂)的、年使用20吨及以上水性涂料或者胶粘剂的、有磷化表面处理工艺的 | 其他﹡ |
十七、造纸和纸制品业22 | ||||
36 | 纸浆制造221 | 全部 | / | / |
37 | 造纸222 |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2221、手工纸制造2222 | 有工业废水和废气排放的加工纸制造2223 | 除简化管理外的加工纸制造2223﹡ |
38 | 纸制品制造223 | / | 有工业废水或者废气排放的 | 其他﹡ |
十八、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23 | ||||
39 | 印刷231 |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80吨及以上溶剂型油墨、涂料或者10吨及以上溶剂型稀释剂的包装装潢印刷 | 其他﹡ |
40 | 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232,记录媒介复制233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十九、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 | ||||
41 | 文教办公用品制造 241,乐器制造242,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243,体育用品制造244,玩具制造245,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246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二十、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25 | ||||
42 |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251 |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2511,其他原油制造2519,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 |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43 | 煤炭加工252 | 炼焦2521,煤制合成气生产2522,煤制液体燃料生产2523 | / | 煤制品制造 2524,其他煤炭加工2529 |
44 | 生物质燃料加工254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二十一、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 | ||||
45 |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 | 无机酸制造2611,无机碱制造2612,无机盐制造2613,有机化学原料制造2614,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9(非金属无机氧化物、金属氧化物、金属过氧化物、金属超氧化物、硫磺、磷、硅、精硅、硒、砷、硼、碲),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无机酸制造2611、无机碱制造2612、无机盐制造2613、有机化学原料制造2614、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9(非金属无机氧化物、金属氧化物、金属过氧化物、金属超氧化物、硫磺、磷、 硅、精硅、硒、砷、硼、碲) |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19(除重点管理、简化管理以外的) |
46 | 肥料制造262 | 氮肥制造2621,磷肥制造2622,复混肥料制造2624,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钾肥制造 2623,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2625,其他肥料制造2629,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氮肥制造2621(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其他 |
47 | 农药制造263 | 化学农药制造2631(包含农药中间体,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2632(有发酵工艺的) | 化学农药制造2631(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2632(无发酵工艺的) | / |
48 |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 | 涂料制造2641,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2642,工业颜料制造2643,工艺美术颜料制造2644,染料制造2645,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涂料制造2641、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2642,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2646(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其他 |
49 | 合成材料制造265 | 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2651,合成橡胶制造2652,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2653,其他合成材料制造2659(陶瓷纤维等特种纤维及其增强的复合材料的制造) | / | 其他合成材料制造 2659(除陶瓷纤维等特种纤维及其增强的复合材料的制造以外的) |
50 |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 |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2661,专项化学用品制造2662,林产化学产品制造2663(有热解或者水解工艺的),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林产化学产品制造2663(无热解或者水解工艺的),文化用信息化学品制造2664,医学生产用信息化学品制造2665,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2666,动物胶制造2667,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9,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51 | 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267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52 |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268 | 肥皂及洗涤剂制造2681(以油脂为原料的肥皂或者皂粒制造),香料、香精制造 2684(香料制造),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肥皂及洗涤剂制造2681(采用高塔喷粉工艺的合成洗衣粉制造),香料、香精制造 2684(采用热反应工艺的香精制造) | 肥皂及洗涤剂制造2681(除重点管理简化管理以外的),化妆品制造2682口腔清洁用品制造2683,香料、香精制造2684(除重点管理、简化管理以外的),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2689 |
二十二、医药制造业27 | ||||
53 |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271 | 全部 | / | / |
54 |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272 |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2720(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 |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55 | 中药饮片加工273,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制造278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56 | 中成药生产274 | / | 有提炼工艺的 | 其他﹡ |
57 | 兽用药品制造275 | 兽用药品制造 2750(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 |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58 | 生物药品制品制造276 | 生物药品制造2761,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制造2762,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 |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59 |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277 | / | / |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2770 |
二十三、化学纤维制造业28 | ||||
60 |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281,合成纤维制造282,生物基材料制造283 | 化纤浆粕制造 2811,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 2812,锦纶纤维制造2821,涤纶纤维制造2822,腈纶纤维制造2823,维纶纤维制造 2824,氨纶纤维制造 2826,其他合成纤维制造2829,生物基化学纤维制造2831(莱赛尔纤维制造) | / | 丙纶纤维制造 2825,生物基化学纤维制造2831(除莱赛尔纤维制造以外的),生物基、淀粉基新材料制造2832 |
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 | ||||
61 | 橡胶制品业291 |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轮胎制造2911、年耗胶量2000吨及以上的橡胶板、管、 带制造2912、橡胶零件制造2913、再生橡胶制造2914、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2915、运动场地用塑胶制造2916、其他橡胶制品制造2919 | 其他 |
62 | 塑料制品业 292 | 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2925 | 年产1万吨及以上的泡沫塑料制造2924,年产1万吨及以上涉及改性的塑料薄膜制造2921、塑料板、管、型材制造2922、塑料丝、绳和编织品制造2923、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2926、日用塑料品制造2927、人造草坪制造2928、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2929 | 其他 |
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 | ||||
63 | 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301,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302 | 水泥(熟料)制造 | 水泥粉磨站、石灰和石膏制造3012 | 水泥制品制造3021,砼结构构件制造3022,石棉水泥制品制造3023,轻质建筑材料制造 3024,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3029 |
64 |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303 | 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3031(以煤或者煤矸石为燃料的烧结砖瓦) | 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3031(除以煤或者煤矸石为燃料的烧结砖瓦以外的),建筑用石加工3032,防水建筑材料制造3033,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3034,其他建筑材料制造3039,以上均不含仅切割加工的 | 仅切割加工的 |
65 | 玻璃制造304 | 平板玻璃制造3041 | 特种玻璃制造3042 | 其他玻璃制造3049 |
66 | 玻璃制品制造305 | 以煤、石油焦、油和发生炉煤气为燃料的 | 以天然气为燃料的 | 其他 |
67 | 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306 | 以煤、石油焦、油和发生炉煤气为燃料的 | 以天然气为燃料的 | 其他 |
68 | 陶瓷制品制造307 | 建筑陶瓷制品制造3071(以煤、石油焦、油和发生炉煤气为燃料的),卫生陶瓷制品制造3072(年产150万件及以上的),日用陶瓷制品制造3074(年产250万件及以上的) | 建筑陶瓷制品制造 3071(以天然气为燃料的) | 建筑陶瓷制品制造3071(除重点管理简化管理以外的),卫生陶瓷制品制造3072(年产 150万件以下的),日用陶 瓷制品制造3074(年产250万件以下的),特种陶瓷制品制造3073,陈设艺术陶瓷制造3075,园艺陶瓷制造3076,其他陶瓷制品制造3079 |
69 | 耐火材料制品制造308 | 石棉制品制造3081 | 以煤、石油焦、油和发生炉煤气为燃料的云母制品制造3082、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3089 | 除简化管理以外的云母制品制造3082、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3089 |
70 |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 |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3091(石墨制品、碳制品、碳素新材料),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9(多晶硅棒) |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3091(除石墨制品、碳制品、碳素新材料以外的),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3099(单晶硅棒,沥青混合物) |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9(除重点管理、简化管理以外的) |
二十六、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1 | ||||
71 | 炼铁311 | 含炼铁、烧结、球团等工序的生产 | / | / |
72 | 炼钢312 | 全部 | / | / |
73 | 钢压延加工313 | 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冷轧 | 热轧及年产50万吨以下的冷轧 | 其他 |
74 | 铁合金冶炼314 | 铁合金冶炼3140 | / | / |
二十七、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 | ||||
75 |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21 | 铜、铅锌、镍钴、锡、锑、铝、镁、汞、钛等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铜、再生铝和再生铅冶炼) | / | 其他 |
76 | 贵金属冶炼322 | 金冶炼 3221,银冶炼3222,其他贵金属冶炼3229 | / | / |
77 |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323 | 钨钼冶炼3231,稀土金属冶炼3232,其他稀有金属冶炼3239 | / | / |
78 |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324 | 铅基合金制造,年产2万吨及以上的其他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其他 | / |
79 |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325 | / | 有轧制或者退火工序的 | 其他 |
二十八、金属制品业33 | ||||
80 |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金属工具制造332,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333,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334,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335,搪瓷制品制造337,金属制日用品制造33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除黑色金属铸造3391、有色金属铸造3392)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81 |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336 |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专业电镀企业(含电镀园区中电镀企业),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处理设施,有电镀工序的,有含铬钝化工序的 |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有酸洗、抛光(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热浸镀(溶剂法)、淬火或者无铬钝化等工序的、年使用10吨及以上有机溶剂的 | 其他 |
82 | 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339 | 黑色金属铸造3391(使用冲天炉的),有色金属铸造3392(生产铅基及铅青铜铸件的) |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黑色金属铸造3391、有色金属铸造3392 | / |
二十九、通用设备制造业34 | ||||
83 | 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341,金属加工机械制造342,物料搬运设备制造343,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 344,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345,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346,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347,通用零部件制造348,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349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三十、专用设备制造业35 | ||||
84 | 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351,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352,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353,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354,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355,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356,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357,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358,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359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三十一、汽车制造业36 | ||||
85 | 汽车整车制造361,汽车用发动机制造362,改装汽车制造363,低速汽车制造364,电车制造365,汽车车身、挂车制造36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 |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汽车整车制造361,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10吨及以上溶剂型涂料或者胶粘剂(含稀释剂、固化剂、清洗溶剂)的汽车用发动机制造362、改装汽车制造363、低速汽车制造364、电车制造365、汽车车身、挂车制造36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 | 其他 |
三十二、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37 | ||||
86 | 铁路运输设备制造371,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372,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373,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374,摩托车制造375,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376,助动车制造 377,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378,潜水救捞及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制造379 |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10吨及以上溶剂型涂料或者胶粘剂(含稀释 剂、固化剂、清洗溶剂)的 | 其他 |
三十三、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 | ||||
87 | 电机制造381,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382,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383,家用电力器具制造385,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386,照明器具制造387,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389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88 | 电池制造384 | 铅酸蓄电池制造3843 | 锂离子电池制造3841,镍氢电池制造3842,锌锰电池制造3844,其他电池制造3849 | / |
三十四、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 | ||||
89 | 计算机制造391,电子器件制造397,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其他电子设备制造399 |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10吨及以上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的 | 其他 |
90 | 通信设备制造392,广播电视设备制造393,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394,非专业视听设备制造395,智能消费设备制造396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三十五、仪器仪表制造业40 | ||||
91 | 通用仪器仪表制造401,专用仪器仪表制造402,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403,光学仪器制造404,衡器制造 405,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409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三十六、其他制造业41 | ||||
92 | 日用杂品制造411,其他未列明制造业419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三十七、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 | ||||
93 |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 | 废电池、废油、废轮胎加工处理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机动车、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塑料、废船、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其他 |
三十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43 | ||||
94 | 金属制品修理431,通用设备修理432,专用设备修理433,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运输设备修理434,电气设备修理435,仪器仪表修理436,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439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三十九、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4 | ||||
95 | 电力生产 441 | 火力发电4411,热电联产4412,生物质能发电4417(生活垃圾、污泥 发电) | 生物质能发电4417(利用农林生物质、沼气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 | / |
96 | 热力生产和供应 443 | 单台或者合计出力20吨/小时(14 兆瓦)及以上的锅炉(不含电热锅炉) | 单台且合计出力 20吨/小时(14兆瓦)以下的锅炉(不含电热锅炉和单台且合计出力 1 吨/小时(0.7 兆瓦)及以下的天然气锅炉) | 单台且合计出力 1 吨/小时(0.7 兆瓦 及以下的天然气锅炉 |
四十、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5 | ||||
97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51,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52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四十一、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6 | ||||
98 |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461,海水淡化处理 463,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 469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99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462 |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场所,日处理能力2万吨及以上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 场所 | 日处理能力 500吨及以上2万吨以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 | 日处理能力 500 吨以下的城乡污水集 中处理场所 |
四十二、零售业 52 | ||||
100 |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526 | / | 位于城市建成区的加油站 | 其他加油站 |
四十三、水上运输业 55 | ||||
101 | 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553 | / | 单个泊位1000吨级及以上的内河、单个泊位1万吨级及以上的沿海专业化干散货码头(煤炭、矿石)、通用散货码头 | 其他货运码头 5532 |
四十四、装卸搬运和仓储业59 | ||||
102 | 危险品仓储 594 | 总容量1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油库(含油品码头后方配套油库,不含储 备油库) | 总容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 10 万立方米以下的油库(含油品码头后方配套油库,不含储备油库) | 其他危险品仓储(含油品码头后方配套 油库,不含储备油库) |
四十五、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77 | ||||
103 | 环境治理业 772 | 专业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理、处置(含焚烧发电)的,专业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含焚烧 发电)的 | / | / |
四十六、公共设施管理业 78 | ||||
104 | 环境卫生管理 782 | 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生活污 水处理污泥集中焚烧、填埋 | 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生活污水处理污泥集中处理(除焚烧、填埋 以外的),日处理能力 50 吨及以上 的城镇粪便集中处理,日转运能力 150吨及以上的垃圾转运站 | 日处理能力 50 吨以下的城镇粪便集中处理,日转运能力150吨以下的垃圾转 运站 |
四十七、居民服务业 80 | ||||
105 | 殡葬服务 808 | / | 火葬场 | / |
四十八、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品修理业 81 | ||||
106 | 汽车、摩托车等修理与维护 811 | / | 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有涂装工序的 | / |
四十九、卫生 84 | ||||
107 | 医院 841,专业公共卫生服务 843 | 床位 500 张及以上的(不含专科医院8415 中的精神病、康复和运动康复 医院以及疗养院 8416) | 床位100张及以上的专科医院 8415(精神病、康复和运动康复医院)以 及疗养院 8416,床位100张及以上500张以下的综合医院 8411、中医医 院 8412、中西医结合医院 8413、民族医院 8414、专科医院 8415(不含精神病、康复和运动康复医院)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431,床位100张以下的综合医院8411、中医医院 8412中西医结合医院 8413、民族医院 8414专科医院 8415、疗养院 8416 |
五十、其他行业 | ||||
108 | 除 1-107外的其他行业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存在本名录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登记管理的 |
五十一、通用工序 | ||||
109 | 锅炉 |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单台或者合计出力20吨/小时(14兆瓦)及以上的锅炉(不含电热锅炉) |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单台且合 计出力20吨/小时(14兆瓦)以下的锅炉(不含电热锅炉) |
110 | 工业炉窑 |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除以天然气或者电为能源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以外的其他工业炉窑 |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以天然气或者电为能源的加热炉、热处理炉或者干燥炉(窑) |
111 | 表面处理 |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有电镀工序、酸洗、抛光(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热浸镀(溶剂法)、淬火或者钝化等工序的、年使用10吨及以上有机溶剂的 | 其他 |
112 | 水处理 |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日处理能力2万吨及以上的水处理设施 |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日处理能力500吨及以上2万吨以下的水处理设施 |
1.表格中标“﹡”号者,是指在工业建筑中生产的排污单位。工业建筑的定义参见《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标准》(GB/T50083-2014),是指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前区建筑、生活间、动力站、库房和运输设施等
2.表格中涉及溶剂、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量的排污单位,其投运满三年的,使用量按照近三年年最大量确定;其投运满一年但不满三年的,使用量按投运期间年最大量确定;其未投运或者投运不满一年的,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确定。投运日期为排污单位发生实际排污行为的日期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不包括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工业聚集区域内的排污单位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以及排污单位自建自用的污水处理场所
4.本名录中的电镀工序,是指电镀、化学镀、阳极氧化等生产工序
5.本名录不包括位于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内的,或生产设施或产品属于产业政策立即淘汰类的排污单位
原文链接:http://sthjt.sc.gov.cn/sthjt/c106121/2020/1/6/abb391cdcb6d466490144cecb075608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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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详见宪法27条、41条); (3)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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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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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单位所有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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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申请表格和承诺保证书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点开申请加入窗口)。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一、主任、副主任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二、主任、副主任一寸蓝底免冠彩照各3张,同时各发一份电子照片至邮箱;三、近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以上纸质材料请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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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信息员授权使用环保项目官网和行业百网,共104个网站,收取网络平台使用费3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100元/套。运费到付或顺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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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观察员主要工作内容:一、对时事热点、焦点问题、典型示例、新人新事等发表自己的看法观点;二、对环保领域的政策解读和评论等;三、涉及环保领域的各行各业资讯采集工作,环保网络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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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工作内容:一、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环保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二、开展环保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三、运用环保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四、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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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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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也称为主网,共有14个,分别是:环保资讯网、生态环境内参网、环保在线网、生态环境关注网、生态环境法制网、执法内参、环保内参、环保观察网、环保调研网、环保法治网、环保舆情网、执法调研网、媒体调研网、政务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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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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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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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6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环保内参》编辑部、环保法治网、环保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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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二、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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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项目主管单位是: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由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国资混改)牵头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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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宣传员网络平台使用费3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100元/套。邮寄运费到付或者顺付50元。授权使用官网和行业百网,共1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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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法开展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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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环保监督员会派发:环保监督员证件、网络平台授权书、工作制度、配套办公物品资料等相关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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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面向全国环保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环保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环保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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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提供资讯信息化服务,以资讯发布为主;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承担调研、法律服务等功能;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承担舆情监测、处理、公关等功能;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承担行业发展促进、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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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所有领取的空白介绍信,到期需要退回总部存根和作废介绍信,所以不能直接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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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续期时需要交回旧的证件,如果旧的证件丢失则需要本人亲笔写《证件丢失书面说明》,并重新填一份登记表和保证书,提供和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蓝底照片,然后按照证件续期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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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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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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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提交补证申请,并且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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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可以从总部进行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会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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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当然有,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之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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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如果用中心的名义开展工作需要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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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六种。分别是:一、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二、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三、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四、《环保内参》编辑部;五、环保法治网;六、环保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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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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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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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二、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三、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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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环保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运用好“全国环保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双百网站”,积极采集编发环保领域的各类资讯信息; 3、做好国家政策法规、绿色发展、生态建设、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环保资讯信息遵守互联网规则; 5、管理本中心的每位成员,切忌以调研、维权等名义收受当事人(单位)的任何费用,不准吃拿卡要,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信息化有偿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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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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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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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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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环保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二、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三、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法治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四、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五、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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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一个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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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3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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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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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申请需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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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进入到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http://hbfzdy.org.cn/)的官网,栏目里面有一个地市中心,点击之后选择自己要办理地市中心的地点,就可以查询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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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名片样式有3种,3种样式都可以使用,依据工作开展的需要进行印制。名片样本在配套资料的U盘里有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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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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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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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是可以配合环保调研员进行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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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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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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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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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地市中心调研中心需要缴纳:地市级调研中心网络平台使用费是20万元/年,配套办公物品费12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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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有意从事环保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相关环保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环保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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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证是只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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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环保监督员有可经营性业务收费项目,按比例有提成或分成,监督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监督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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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下面链接: http://w.hbzxfb.org.cn/show-57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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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无犯罪证明是申请调研员岗位必须要的资料,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属地派出所要求出具手续,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请您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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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环保观察员则是不需要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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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主要看要上传到哪个网站,因为部分网站类型是不允许发布视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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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热爱和关注环保公益事业;熟悉我国环保相关政策法规,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会电脑基本操作,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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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监督员都能做以下内容: 1、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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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观察员申请需要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环保观察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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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是为了方便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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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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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费用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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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功能性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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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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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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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主要业务分三大部分: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制调研和法律宣传。 具体为: 1.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 2.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环保信息; 3.开展环保宣传、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4.依法开展环保维权援助,耐心做好涉事群众的环保法制宣教工作,有效 5.协助政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集中展示和推广全国各党政机关举报、投诉、监督网络平台,政务公开平台等政务信息公开通道,联合展示政务办公线上平台公共通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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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都是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