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共治视角下中国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模式探究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讯:摘 要: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的发展,土壤这个人类生存所必需的环境要素受到开发的强度越来越大,承载的环境污染也越来越多,中国土壤污染尤其是重金属污染的形势日益严峻。传统环境治理范式,在应对土壤重金属污染时存在一定的缺陷,容易形成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志愿失灵的局面,而多元共治模式能够满足当前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的根本要求。土壤重金属污染多元共治实际上是政府、企 业、社 会 组 织、公 众 等 公共环境治理的各个主体,彼此之间相互合作、相互约束的过程,故需要正确认识与定位多元主体间的关系及 建立相关职责划分规则,完善公众参与及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措施,构建一个以政府主导、企业担责、 社会监督、公众参与为一体的多元共治模式,为中国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提供借鉴与思考。
关键词:多元共治;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模式;风险机制
近年来,中国大气灰霾、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 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威胁日趋严重,重金属污染等环境与健康事件持续高发,环境治理与保护已经成 为当前时期最亟待解决的问 题。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中统计,中国土壤污染类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无机污染物超标点数位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其中以 镉、汞、砷、铜、铅、铬、锌 等污染类型为主,镉、铅、 砷、汞四种无机污染物含量分 布呈现从西北到东南、从东北到西南方向逐渐升高的态势。
土壤重金属污染日趋严重,给公民身体健康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影响,环境污染问题是生态问题、 自然问题、治理技术问题,其实质是多元政治力量 博弈过程中主体缺位问题,多元主体没有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达到协同共治。目前,中国从立法层面到大政方针政策,确立了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理念,体现了中国环境治理从单一的政府治理模式向多元共治模式的转变。
1 问题的缘起
中国土壤重金属污染与生态危机的凸显 目前,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日益严重,重金属污染整体形势十分严峻,阻碍了社会和经济发展,严重威胁到中国人民的生命与健康,不管是空气中的铅,还是污水里的 镉、砷,在逐渐沉淀之后,最后归宿都是土地,重金属元素通过在土壤上面生长的植物最终进入人体。土壤重金属污染具有多介质、多界面及非均一性等特点,相比其他环境污染,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和滞后性以及不可逆性和长期性,其治理问题是世界性的难题。
2 土壤重金属污染多元共治的概念内涵与现实拷问
2.1 土壤重金属污染多元共治的概念内涵
所谓土壤重金属污染多元共治,就是指各类主体参与环境治理过程之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运 用规范与引导、分工与协商等一系列手段与方法解 决土壤重金属污染的一系列行为活动,建立“多元 共治”的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机制。目前,中国环境治理模式已从理论创新到实践运用的实质转变,开始构建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之间良性互动的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机制。
从主体方面来看,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主要特征是主体的多元性,但不是主体简单相加,而是在不同的利益诉求和关注点中寻求共通,通过不同主体的协商与合作达到治理土壤污染的效果与目的。 从过程方面来看,土壤重金属污染注重的是共同治理的过程,亦即各类治理主体通过灵活、积极等手段共同实现污染治理,强调过程中的充分沟通与合作。重要之处在于多元主体在平等、包容、透 明、公 开的基础上协同推进治理进程。从依据规则方面来看,治理强调的是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的共同运用。从互动关系看,在政府和企业之间,政府提出规划,进行监管,做出引导,企业可以要求政府扶持, 反馈情况。在政府和公众之间,政府对公众进行宣教、提供咨询和进行救助,公众则可以要求扶助、进行监督。公众和市场之间,公 众可以监管企业的守法情况、亦可支持企业的规范发展,而企业反过来 为公众提供服 务、提供经济或者其他方面的回馈。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核心机制在于多元主体间上下互动、内外结合、左右协调,并形成以对话、竞争、合作等为主要特征的多元合作、多赢共治的新格局(见图1)。
2.2 土壤重金属污染管理与治理的区别
环境治理和良治或善治的核心之处,在于国家力量和社会力量,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政府、社会组织与公众,共同来治理环境污染。目前,中国经 济效益中心论正向生态保护转变,从政府主导的意愿垄断社会治理向政府、企业和第三部门、社会公众互相补充、相互制约的多元共治转变(见表1)。这 种转变就要求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注重生态民主,政 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公众建立多元参与、良性互动,否则将引起各种环境抗争,影响社会稳定。这一模式改变了以往在环境治理方面政府独木难支的局面,公众参与与企业协作为政府治理环境污染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2.3 中国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现状与困境
截至目前,所公布的相关数据中,2004 年 1 月—2013年12月期间,中国共发生63起铅、镉等 污染事件,其中,铅污染事件44起,镉污染事件19 起。63起铅、镉污染事件中,根据《突发环境事件 信息报告办法》进行分级,特大事件9起,重大事件 8起,较大事件22起,其他为一般事件。2004—2008年五年内,铅、镉污染事件增速较缓,年均5件. 2009年—2011年3年内,铅、镉污染事件大量爆发,年均12起。2012年以后逐步稍有减缓。铅、镉等重金属污染,从污染物排放到对人体的危害显现, 大约需要30年。中国从2008年开始出现重金属污染事件爆发,呈现了铅、镉污染物毒理反应的周期性特征。
63起铅、镉污染事件中,一般事件21起、较大 事件22起、重大事件8起、特大事件9起,几乎每 年均有重大或特大环境事件发生(见表2)。铅、镉污染事件主要是累积性污染所引发,在63起铅、镉污 染事件中,有57起属于累计型污染事件,占90%, 仅6起属于突发性污染 事件。综合分析,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原因主要是政府监管不足,其次是企业违规问题,最后是社会力量参与渠道不畅通。
2.3.1环境治理主体与手段的单一
长期以来中国把环境问题当作纯粹的生态问题、自然问题或是治理技术问题,而不是一个公共治理问题,始终诉诸低效的行政性治理机制,无法实质性解决问题。土壤环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综合性的问题,其影响十分广泛。由于利益相关者多元化,传统政府单维主导为核心的环境治理模式, 其单一的治理主体具有内在结构性的缺陷,过多采用临时性、应急性治理机制,已不能满足当前土壤重金属污染有效治理的要求。另外,考虑到政府人 员所掌握的信息、知识有限,政策制定者本身存在 近视效应,长期来看可能导致环境治理政策失效。另外,不重视公众与社会组织在环境问题解决的参 与,反而会给公众造成恐慌,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 素。
以湘和化工厂土壤污染事件为例,环境问题牵涉面多,仅凭政府和治理企业,很难实现有效治理。当地的村民与政府之间缺乏信任以及有效的沟 通机制,在污染爆发期,湘和化工厂土壤污染事件演变成了一个群体事件,在之后的治理过程中探索出的“七方 共 治”模式。与前期相比,村民已经可 以理性对待治理结果。政府、治理企业、当地村民、 专家、环境非政府组织、律师、媒体“七方共治”模式 的成功,为探索多元共治在环境法治的应用,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2.3.2环境治理力量薄弱
目前,中国政府的治理能力有待提高,政府考核机制不合理。尽管在相关政策文件中对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做出了明确要求,但在实际过程中,并未将两者等同进行考核,对重金属污染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另外,由于重金属能够进入到所有生态系统中,对植物、动物和人类产生严重问题,特别是重金属能在土壤和有机体中富集,在食物链中长生不可预见的结果。中国土壤重金属污染不仅范围大,其污染类型也复杂多样,故其治理技术要求较 高。
目前,虽然中国对土壤重金属污染加大重视,相关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大多数仍是是从 某一方面进行分析,尤其是修复措施不具有系统性 与全面性。中国对此资金投入不足、技术缺乏、产业 不成熟等问题亟待重视与解决,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短期解决难度大,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安全隐 患依然较为突出。
2.3.3权责划分不清
首先是政府内部责任问题,近年来,虽 然 中 国 环境治理的政府主管机构在数量和技术上也有了 一定的改善,但是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涉及环保、 农业、国土资源等多个政府部门,存在履行职责不 到位、相互推诿、各自为政的现象。其次,政府与污染者之间的责任划分问题,《污染地块场地环境管 理办法》中规定了一种情形由政府承担责任,那便 是在责任主体 灭 失、不明确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在责任主体能确定的情况下,由污染者担 责。但 由 于 场地污染归责原则不完善,在实际操作中污染者担 责存在困难,场地污染治理的急迫性使得政府不得 不“背锅”治理,政府压力过重。
2.3.4公众未能有效参与
目前中国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主要还停留在以政府为主导的层面,公众参与受到很大的限制, 参与大多流于 形 式,缺 乏 参 与 的 主 动 性 与 积 极 性。尽管中国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明确公众参与 的权利、方式和范围,但公众参与渠道的形式依然 很单一。大部分的规则制度对公众的规定太多,对 政府的要求很少,原则性太多,缺乏实质性规定。造 成这样的原因,首先就是信息不对称问题,政府的 信息传递机制不完善,政府往往处在主导地位,这种信息交流是不对称的,处在被动地位的社会组织、企业和公众难以获取充足、准确、灵活的信息, 交流途径或渠道存在单向、不畅通、不确定、浮于形式等问题。这样会导致其他主体难以参与到环境治理中或是参与时间具有滞后性。《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十条规定了公众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其中第 八条规定了国家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共享机制,构建 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实行数据动态更新和信息 共享,诚然这保障了公民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 的知情权,为公民参与土壤污染风险规制活动中提 供了前提 性 认 知 基 础.然 而,通 观《土 壤 污 染 防 治 法》全文,信息公开并非完全绝对的公开,其中第二 十条、二十一条、五十八条则是土壤污染防治信息 公开制度中的例外,法律条文规范中均规定了“适 时更新”。这种规定并不能有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更好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理性在土壤污染防治中 的作用。其次,大多数不了解参与的途径和程序,较 少真正参与进来,渠道的不畅通影响其参与的深度 与广度,公众的参与欠缺回应,不少有益意见并没 有被及时采纳,久而久之也导致了公众参与的积极 性降低。
3 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的理论基础
社会公共治理从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结合的变 迁过程,特别是从自上而下的管制到多元主体参与 的善治模式的转变或者诉求的提升,是土壤重金属 污染治理的理论基础.环境污染治理是社会公众治 理的重要问题,政府主导型、市场自决型等治理范 式存在缺陷,导致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等情况出现. 而多元共治模式可以应对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危 机,是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的有益探索。
3.1 多元共治模式的理论分析
多元共治源于治理理论,其为环境善治提供了 良好的理论分析工具,其核心在于设置不同层次、 级别及阶段的多样性制度设置,加强多元主体之间 的协同共治。多元共治模式强调为实现公共利益, 建立多元主体能够有效参与的制度、机制等,社会 组织、企业、公众都可以成为治理的主体,这一模式 让多元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增加彼此的合作与监督v 协同,实现权力与权利的良性互动,共同参与治理, 从而实现成果的可持续性。
3.2 土壤重金属污染多元共治的主体结构及权责分配
构建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多元共治模式,其 格局的形成必须要客观公正地界定各治理主体的 权力与责任,在主体之间不断确立以权利与权力互 动为主的协同共治关系。首先要明确主体结构有哪些主体组成。治理主体是指具有治理意识和治理能 力并实际参与治理事件活动的个体、群体或国家。 多元主体形成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合力,政府、 企业、社会组织、公众等形成一种多元主体合作的 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的新架构。多元共治模式意味着多元主体间共同协调、相 互影响,实现土壤重金属治理的总目标,这就要求 治理的权力是 具 有 平 等 性、民 主 性 等 特 征。其 阐 述 了政府、企业、公众、环境社会组织在土壤重金属污 染治理过程中,根据各自不同的优势,需要相关主 体明确职责与角色定位,以避免各主体目标、利益、 动机等不同引起的失序或失败的结果,故需建立责 任分担机制,将不同主体权利与义务明确化,更大 程度调动各主体参与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的积极 性,发挥各主体的优势职能作用。同时,也有助于其 他机制的有效运行,进而保障环境治理各项工作的 有序开展(见表3)。
3.2.1 政府:发挥主导与协调作用
土地具有公共性,即使在多元共治的模式 下, 政府也要发挥主导 作 用,承担主要的责任地位,首 先,要具体切 实 落 实 政 府 管 理 公 共 事 务 的 职 能.一 方面,明确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部门监管职责,环 保部门统一监 管,其 他 部 门 履 行 相 应 职 责.另 一 方 面,执法体制的优化,政府统筹之下,各相关部门例 如环保、农业、国 土 等 根 据 职 责 范 围 合 法、合 理、适 当行使监管权.其 次,要 对 重 金 属 领 域 的 相 关 法 律 法规、政策、其他规范等给予相关制度安排,制定相 关多元共治的规则体系,确保多元共治模式的有效 运行.最后,政府要合理运用多种手段如行政强制、 经济激励、利益共享 等 对 企 业、社 会 组 织 和 公 众 等 其他主体参与治理的行为进行约束与引导,为其工 作提供人力、经费、技术支持,确保多元共治模式有 序运行。
3.2.2 企业:积极有序参与,提高社会责任感
企业是 环 境 治 理 的 主 体 地 位,起 到 决 定 性 作v 用,在土壤重金属污 染 治 理 中,首先应该要强调企 业的治理职 责.污 染 防 治 法 律 的 主 要 原 则 是“污 染 者担责”,《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条规定了任何组 织和个人都有保护和防止土壤污染的义务。由于土 壤污染具有滞后性、累积性的特点,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是一大难点,发现污染的时候可能已经找不 到责任人了,即无法认定责任人时,如 何 认 定 的 问 题.《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土壤污染 责任人无法认定时,由土地使用权人实施风险管控 与修复。
2012 年 11 月,中国环保部、工业和信息化 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 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 中又规定,造成场地 污 染 的 单 位 发 生 变 更 的,由 变 更后继承其债权、债 务 的 单 位 承 担 相 关 责 任;造 成 场地污染的单位已经终止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该单位享有的土地 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承担相关 责任.这一规 定 与“谁 污 染,谁 治 理”的 污 染 治 理 责任相背,最终由政府 与 无 辜 者 承 担,真 正 违 法 单 位 逃避责任。建议借鉴美国《超级基金法》规定的“潜 在责任人”制度,将责任人明确化,扩大治理责任主 体的范围。其 次,从 源 头 减 少 污 染 的 关 键 在 于 企 业 生产方式的改革与提升生态环保意识及社会责任 感,企业应当提高生产技术及产品服务,促 进 清 洁 生产,减少污染物的 排 放,积极承担污染治理的责 任,协助政府及其他 治 理 主 体,承 担 相 应 污 染 治 理 的费用。
3.2.3 社会组织:权利的守望与公共利益的诉求
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利益分化导致了社会阶 层日趋多元,社会组织成为新的社会治理单元开始 进入公众视野.其作为第三部门的存在是现代公共 管理特别是善 治 的 重 要 部 分,不 可 或 缺.中 国 社 会 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环境问题,不仅是自然意义上的 问题,还是一个利益 冲 突 问 题,因 环 境 问 题 引 发 的 利益冲突加剧已经广泛存在并成为引发社会稳定 和冲突的重要源头,社会组织既是社会矛盾冲突的 直接介入者,同 时 也 是 润 滑 剂 和 黏 合 剂.从 系 统 运 作的角度,社会组织的上述作用有可能使得可能发 生的系统性大风险化解和分解为多次小冲突,并得 到某种程度的 化 解.社 会 组 织 尤 其 在 环 境 领 域,可 以扮演多重角 色,发 挥 多 种 作 用,包 括:权 利 守 望、 公共利益诉求、社 会 冲 突 化 解 和 消 解.由 于 制 度 和 体制的缺陷,社会组织往往缺少话语权,难 以 与 政 府及利益集团有效对话与博弈,这一方面是政府对 社会组织的支持不足,另一方面还取决于社会组织 自身的专业性 不 足.目 前,随 着 中 国 环 保 组 织 迅 速 发展,专业化水平也 在 不 断 提 高,更 多 的 环 保 组 织 参与到公共事务的治理中来,可以协助政府监督企 业,也可以督促政府 履 责,积极参与到环保公益诉 讼中来.以长沙湘和化工厂土壤污染为例,在 镉 污 染爆发期,由于治理 的 结 果 并 不 理 想,民 众 不 再 信 任政府,形成 了 僵 局.此 时 环 境 社 会 组 织 的 作 用 开 始凸显,环境社会组织提出的诸多问题民众并未想 到,强调治理优先,维护当地民众权益,协调各方利 益,促进多方主体在土壤污染治理中合理对话,使 得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开展良好。
3.2.4 公众:理性参与,积极行使权利
公众不仅是良好环境的受益者,也是环境损害 的直接承受者,公众对于环境状况是最为关心与了 解的,是促进 环 境 改 善 的 重 要 社 会 资 源 与 力 量.土 壤重金属污染与公众健康密切相关,是土壤污染最 大的利益相关主体,公众对环境的评定比政府更具 可信度,因此,听取公众意见、取得公众认可以及提 倡公众行为既是政府加强与公众合作的根由,也是 环境治理努力 的 方 向.众 所 周 知,重 金 属 污 染 治 理v 难度很大,具有 隐 蔽 性、累 积 性、复 杂 性 等 特 点,从 产生到出现问题通常会滞后很长时间 。加之中国土壤面积幅员辽阔,土 壤 受 污 染 范 围 广 泛,如 若 公 众 不积极参与,对其密 切 监 督,要想真正改善土壤重 金属污染的问 题 将 非 常 困 难。
另 外,公 众 还 需 理 性 参与,提升生态意识 和 环 保 知 识 水 平,将 公 众 参 与 环境治理的过程组 织 化,成 为 监 督 政 府、企 业 重 金 属污染治理行为的有效力量。
4 土壤重金属污染多元共治模式的实现路径
4.1 完善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规制机制
风险问题是 当 代 世 界 人 类 正 在 面 对 和 经 历 的 “共同性危机”.为预防及降低风险对人类社会的损 害,风险规制活动随着环境问题的出现,自1970年 开始在各国兴 起.目 前,规制风险已成为风险时代 各国政府都要面临的新型行政管理任务。土壤重金属污染亟待建立风险防控机制,中国环境污染高 发,一旦爆发“血铅中毒事件”等重金属污染事件, 当地政府一般奉行“危机应对”的规制理念,包括处 理事故处 置 中 心,由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主 任,由政府各职能部门组成,采取紧急、有效的应对 措施,控制危机,防止危机蔓延、矛盾激化.这种“危 机应对”的规制思路从控制风险、统筹资源、及时补 救角度具有一 定 的 合 理 性.从 长 远 来 看,危 机 应 对 并不能从根本 上 解 决 问 题.首 先,危 机 应 对 不 利 于 长效化解风险.其次,危机应对无法根治风险隐患. “防火”比“灭火”更为重要,在环境污染已经发生造 成人体健康危 害 的 情 况 下,任 何 救 济 都 无 济 于 事. 最后,危机应 对 将 政 府 变 成“问 题 政 府”。稀缺的行政管理资源被“危机事件”牵着鼻子走,管理者也为 越来越多的危机事件所淹没. 土壤污染治理需要 坚 持“风 险 预 防”原 则,“除 非能证明不应该实施规制,否则就应该实施规 制”,它所强调的是风险事件利益相 关 者 之 间 平 等、开放、公开的 交 流,维 持 社 会 群 体、社 会 阶 层 之 间社会关系的 稳 定,增 进 相 互 信 任.针 对 土 壤 污 染 风险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特征,《土壤污染防治法》针 对土壤污染风险值进行量化,建立风险管控标准制 度,以保证土壤污染风险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协 同下,对土壤污染风险进行更为全面规制.
4.2 细化土壤重金属污染责任追究机制
细化土壤重金属污染责任追究机制,一方 面, 要对土壤重金属污染的类型、污染认定部门和法律 责任(例如民事责任、行政责 任、刑 事 责 任 等)的 承 担方式等明确化;另 一 方 面,应严格把关对污染事 故执法人 员 追 责 的 每 个 环 节,使公权力更加阳光化。基于“谁 污 染 谁 负 责”的 理 念,企业在土壤重金属治理中是不可忽视的主体,企业是治理主体也是 经济主体,有一个特征就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倾向。应该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鼓励企业研发绿色技术,并对其进 行 激 励 与 鼓 励,建 立 相 应 的 激 励机制,从源 头 上 遏 制 环 境 污 染 的 产 生。除 了 常 规 的行动强制手段之外,还要在一定程度上发挥行政 指导和经济激励的 作 用;反 之,企业也期待政府在治理过程中除了强制性的手段,运用更为弹性化的 机制和手段,如信息公开和经济诱因等。最后,企业 土壤重金属污染法律责任也需丰富与完善,建立企 业恢复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以及企业生态赔偿基 金制度与政府生态补偿制度相配套。
4.3 完善公众参与及信息公开机制
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涉及公众健康甚至生命 权等重大利益,不管是立法还是实践方面,公 众 对 参与环境治理都表现出了相对高的热情,但目前立 法中关于公众参与 的 规 定,过 于 原 则 性,缺 少 公 众 的主体、范围、程序等内容,公众参与权没有相应的 程序性规定予以具体化,导致公众参与制度难以真 正在环境治理中发挥应有效能,故亟待完善社会公 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法律机制。首先,多 元 共 治 要 建 立 在 信 息 共 享 的 基 础 之 上,建立各参与主体充分的信息交流与共享的社会 公众治理平台。通 过 建 立 一 个 社 会 公 共 治 理 平 台, 加强多元主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改进政府工 作为公民利用信息技术提供服务,加强公民社会组 织和社会行动价值,公众只有掌握了真实可靠的环 境信息才能更好地参与到环境治理中去。契合当前 土壤中金属污染治理的需要,有利于公众在环境治 理中发挥作用。其 次,为 了 保 障 公 众 参 与 环 境 多 元 共治,应对公众参与的范围、程序、方式等加以规定 与明确,即建立公众参与环境多元共治的程序性法 律机制,制定可操作 性 的 法 律 法 规 等,有利于公众和社会了解环境状况与参与环境治理过程之中,监 督政府和企业的责任落实。
5 结语
中国重金属污染治理任重道远,不仅需从理论 层面有效构建重金属污染的多元共治模式,更需要 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与完善,树立多元共治的意识、 理念,理性认识 与 定 位 政 府、企 业、社 会 组 织、公 众 之间的关系,加强各主体的自身建设并处理好多元 主体间的互动衔接问题,尤为重要的是客观公正地 界定多元主体的权力与义务,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通过制度健全与机制保障,提升多元主体的共治能 力与协作纽带,使得各主体的优势得以充分利用与 发挥,将大有助于中国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治理。
原标题:多元共治视角下中国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模式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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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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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环保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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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单位所有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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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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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补办,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费用:调研证工本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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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派出所扣留证件是不对的,你要问清楚派出所说证件是假的依据是什么,如果需要总部配合出具手续,总部可以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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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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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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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续期条件是上一个工作年度没有不良记录,申报区域是否有地市中心站,如有与中心站联系办理。续办手续,交回旧证、填写新申请表和保证书、相片是否更换均可但最好是近照。费用还是:地市级1800元,省级3600元,全国级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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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果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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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带章空白资讯核实函》暂时不对外申请领取,资讯核实函由总部按案件办理流程执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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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申请表格和承诺保证书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点开申请加入窗口)。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一、主任、副主任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二、主任、副主任一寸蓝底免冠彩照各3张,同时各发一份电子照片至邮箱;三、近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以上纸质材料请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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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环保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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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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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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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信息员授权使用环保项目官网和行业百网,共104个网站,收取网络平台使用费3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100元/套。运费到付或顺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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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观察员主要工作内容:一、对时事热点、焦点问题、典型示例、新人新事等发表自己的看法观点;二、对环保领域的政策解读和评论等;三、涉及环保领域的各行各业资讯采集工作,环保网络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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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工作内容:一、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环保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二、开展环保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三、运用环保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四、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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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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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也称为主网,共有14个,分别是:环保资讯网、生态环境内参网、环保在线网、生态环境关注网、生态环境法制网、执法内参、环保内参、环保观察网、环保调研网、环保法治网、环保舆情网、执法调研网、媒体调研网、政务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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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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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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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6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环保内参》编辑部、环保法治网、环保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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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二、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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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项目主管单位是: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由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国资混改)牵头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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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宣传员网络平台使用费3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100元/套。邮寄运费到付或者顺付50元。授权使用官网和行业百网,共1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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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法开展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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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环保监督员会派发:环保监督员证件、网络平台授权书、工作制度、配套办公物品资料等相关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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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面向全国环保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环保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环保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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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提供资讯信息化服务,以资讯发布为主;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承担调研、法律服务等功能;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承担舆情监测、处理、公关等功能;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承担行业发展促进、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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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所有领取的空白介绍信,到期需要退回总部存根和作废介绍信,所以不能直接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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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续期时需要交回旧的证件,如果旧的证件丢失则需要本人亲笔写《证件丢失书面说明》,并重新填一份登记表和保证书,提供和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蓝底照片,然后按照证件续期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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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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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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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提交补证申请,并且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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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可以从总部进行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会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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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当然有,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之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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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如果用中心的名义开展工作需要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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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六种。分别是:一、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二、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三、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四、《环保内参》编辑部;五、环保法治网;六、环保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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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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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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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二、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三、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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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环保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运用好“全国环保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双百网站”,积极采集编发环保领域的各类资讯信息; 3、做好国家政策法规、绿色发展、生态建设、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环保资讯信息遵守互联网规则; 5、管理本中心的每位成员,切忌以调研、维权等名义收受当事人(单位)的任何费用,不准吃拿卡要,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信息化有偿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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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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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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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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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环保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二、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三、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法治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四、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五、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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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一个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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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3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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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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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申请需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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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进入到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http://hbfzdy.org.cn/)的官网,栏目里面有一个地市中心,点击之后选择自己要办理地市中心的地点,就可以查询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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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名片样式有3种,3种样式都可以使用,依据工作开展的需要进行印制。名片样本在配套资料的U盘里有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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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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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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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是可以配合环保调研员进行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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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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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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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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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地市中心调研中心需要缴纳:地市级调研中心网络平台使用费是20万元/年,配套办公物品费12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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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有意从事环保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相关环保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环保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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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证是只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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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环保监督员有可经营性业务收费项目,按比例有提成或分成,监督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监督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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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下面链接: http://w.hbzxfb.org.cn/show-57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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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无犯罪证明是申请调研员岗位必须要的资料,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属地派出所要求出具手续,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请您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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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环保观察员则是不需要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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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主要看要上传到哪个网站,因为部分网站类型是不允许发布视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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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热爱和关注环保公益事业;熟悉我国环保相关政策法规,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会电脑基本操作,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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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监督员都能做以下内容: 1、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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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观察员申请需要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环保观察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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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是为了方便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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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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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费用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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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功能性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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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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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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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主要业务分三大部分: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制调研和法律宣传。 具体为: 1.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 2.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环保信息; 3.开展环保宣传、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4.依法开展环保维权援助,耐心做好涉事群众的环保法制宣教工作,有效 5.协助政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集中展示和推广全国各党政机关举报、投诉、监督网络平台,政务公开平台等政务信息公开通道,联合展示政务办公线上平台公共通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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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都是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