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北极星大气网讯:日前,哈尔滨印发《哈尔滨市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哈尔滨市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黑政规〔2018〕19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规〔2019〕3号)要求,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原则,以细颗粒物(PM2.5)来源解析为基础,以燃煤污染控制、高排放车管控、城乡面源综合整治、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重污染天气妥善应对为主攻方向,紧盯重点源、敏感区域、和特殊时段,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目标指标
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减少22%和25%以上;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5年下降25%以上,降至53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降至50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50%以上,减少至21天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调整能源结构
1.稳步推进清洁取暖。落实《哈尔滨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以俄气入哈为契机,加快实施天然气等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实施“煤改清洁能源”的单位应同步拆除燃煤锅炉,替代后的燃气锅炉需采用低氮燃烧等技术,燃气壁挂炉能效不得低于2级水平,城市城区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70%以上。县(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构建以集中供暖为主、分散供暖为辅的基本格局,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农村地区优先利用生物质、洁净煤、电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清洁取暖率达到30%以上。(牵头协调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2.继续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按照国家和省要求进一步扩大燃煤锅炉淘汰范围,淘汰的燃煤锅炉应当实行清洁供热替代。继续推进市区建成区每小时35蒸吨以下和县(市)城关镇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市区和县(市)城关镇建成区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燃煤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实现“清零”;基本淘汰市区建成区以外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淘汰市、县(市)财政供养单位(包括乡镇、村委会)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3.加快棚户区等低矮面源整治。按计划完成棚户区(含城中村)搬迁改造。对未纳入搬迁改造计划的棚户区内居民燃煤散烧和居民楼自供热燃煤散烧要通过并网、改用清洁燃料或使用生物质燃料、型煤等措施进行改造,减少低矮面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依法取缔市场摊区、街边商户等原煤散烧行为。(牵头协调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各区政府)
4.加快农村地区洁净燃料替代。大力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重点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鼓励引导居民使用洁净燃料,开展农业生产清洁用能改造。积极探索整县、整区推进模式,实行整村、整乡连片推进。大力压减农村传统炉具,推动全市高效清洁燃烧炉具的加快普及。大力推广洁净燃料,在道里区、南岗区、平房区、香坊区、呼兰区等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开展居民燃煤和大棚温室改生物质、型煤、兰炭气、改电等多种模式试点示范。推动农村建筑节能改造,提高节能效果。(牵头协调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5.强化煤炭质量管控。完善煤炭生产、流通、销售、使用等环节全过程质量监控体系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行政管理体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售散煤,煤炭经营单位要合法、规范经营,建立购销散煤台账,主动开展质量报验和煤质社会公开,严格执行有关煤炭质量管理规定,严禁销售不达标煤炭;煤炭储存单位应建设封闭式煤场或防风抑尘网,设置喷水装置,定期洒水降尘,抑制煤炭装卸煤尘,防止煤堆自燃。(牵头协调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6.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市区建成区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实现节能和超低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不具备条件的实行特别排放限值,优先实施并网或改用清洁能源。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县市政府)
(二)推进调整产业结构
7.严格环境准入。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明确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严控新上“两高”行业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危险废弃物等的固废伴生水泥项目,必须依托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进行不扩产能改造。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质量、能耗、技术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牵头协调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8.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继续实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严格落实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进一步排查“散乱污”企业,明确各区域排查责任人,逐一登记备案,实行清单制、台账式、动态化管理。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列入整合搬迁类的,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防止已取缔的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9.严格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实行污染源清单制管理模式,重点排污单位全部纳入在线监控并确保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以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主体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政府)
10.实施重点行业达标排放。推动实施符合改造条件的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执行火电厂和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开展钢铁、建材、火电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1.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分类建立管理清单。严格排放标准要求,逐步淘汰不达标的工业炉窑和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将工业炉窑治理作为强化督查的重点任务,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2.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完成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VOCs污染调查,按行业明确整治方案和要求。加强源头控制,提高VOCs含量低(无)的绿色原辅材料替代比例,推广先进工艺、设备,加强VOCs污染治理,提高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收集率。(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3.强化餐饮业油烟污染排放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治理。重点整治油烟污染扰民的餐饮企业,制定油烟排放专用烟道整治标准,开展油烟无组织排放专项整治,建成区基本实现餐饮企业和经营商户油烟治理全覆盖。(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严管露天烧烤。落实综合整治露天烧烤工作实施方案,划定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组织联合执法,清理取缔固定门店外的露天烧烤和流动露天烧烤、餐饮加工等行为。(牵头协调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4.强化汽修行业污染排放治理。推动汽修行业严格按照喷漆操作规程实施封闭作业,加大喷烤漆房废气治理设施建设,集中收集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并安装废气净化设施,鼓励采用水性漆等新材料、新工艺,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排放。对汽车维修行业喷漆房违法排污情况进行排查,推动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实现汽修涂装喷烤漆房内作业和废气达标排放。(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15.改善货运结构。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落实实施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着力改善道路货运结构,有序推进大宗货物运输由公路向铁路转移。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和内河港口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鼓励发展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牵头协调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16.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稳妥推动城市建成区公交、公共服务和社会领域应用新能源车辆,逐步扩大公务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力争全部更新(改造)为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牵头协调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17.大力淘汰营运柴油货车。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并组织实施,采取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牵头协调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8.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任务分解,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全方位监控体系,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落实高排放车辆禁限行规定,依法淘汰高排放机动车,城市核心区基本消除高排放车辆。年底前,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0%,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柴油和车用尿素抽检合格率达到95%,违法生产销售假劣油品现象基本消除。(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商务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9.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强对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主体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加强在用机动车污染治理。推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启动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定期更换工作。(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20.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等清洁化改造和淘汰。施工工地、道路清扫(清雪)严禁使用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推动内河船舶更新升级,推广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和纯电动船舶应用,加强颗粒物排放控制,开展减少氮氧化物排放试点工作。(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哈尔滨海事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推动靠港船舶和飞机使用岸电。加快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建设,提高设施使用率。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推广地面电源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牵头协调部门:市交通运输局、省机场管理集团,配合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哈尔滨海事局、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等)
21.严格油品质量管理。加强车用汽柴油生产和流通领域监督管理,全面使用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牵头协调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四)推进城乡面源污染治
22.严格施工扬尘监管。3月底前,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和“城市疮疤”拆除等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施工工地要做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房屋拆除和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推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在风力五级以上天气,应当暂时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砂浆和使用袋装水泥。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全面完成省发现的431个扬尘污染源整治工作。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牵头协调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生态环境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23.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春、夏、秋季9城区建成区达到90%以上,县(市)建成区达到60%以上,重点区域显著提高。
实施道路扬尘综合整治。严格煤炭、砂石、垃圾、渣土、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落实《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软顶密闭装置技术规范》要求,采取密闭等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实施城市裸露土地覆盖工程。加强对城市各类建设工程、公共区域、临时闲置土地、城区道路两侧和城区河道两侧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或者硬质覆盖。绿地内的泥土应当低于边缘石或者步道板等围挡十厘米以上,对高出的泥土应当进行清除。街路两侧的行道树坑应当用卵石、铁箅或者植草进行覆盖。(牵头协调部门:市城市管理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24.推进露天矿山、预拌混凝土等企业综合整治。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露天开采矿山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和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乱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牵头协调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主体责任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开展预拌混凝土等企业综合整治。严格落实煤炭、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抑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逾期未完成的,依法查处。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正常使用,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牵头协调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25.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以农作物秸秆还田为重点,推进秸秆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和收贮运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燃煤储粮、烟叶烘干设施改用生物质燃料,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推广保护性耕作、林间覆盖等方式,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牵头协调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和草原局)
26.严格控制秸秆露天焚烧。完善实施控制秸秆露天焚烧专项工作方案,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主体责任,建立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屯(村小组)五级网格化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措施。依法依规实施责任追究、财政资金扣缴。建立强化督查巡查机制。(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财政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五)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27.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按照省统一预警分级标准,提前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有效降低污染负荷,减少污染物累积,明显降低污染等级。充实完善区县(市)政府、职能部门、相关企业重污染应对分预案,明确其各自的应急责任。(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主体责任部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28.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完善工业、供暖、机动车、扬尘等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科学确定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和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级别的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10%、20%和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应达到10%、15%和20%以上。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化工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29.实施采暖期错峰起炉和错峰生产。制定供暖季初燃煤供热锅炉错峰起炉计划,在采暖期开始时根据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组织供热企业有序实施分时分区差异化控制的燃煤供暖锅炉错峰起炉。在保障民生的前提下,供热锅炉应在气象条件相对有利于污染物扩散期间起炉,同一区域内不同供热锅炉按早中晚三个时段错峰起炉。指导建材等行业在冬季和重污染天气期间实行错峰生产。(牵头协调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三、时间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1月1日—2月28日)。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认真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后组织实施。
(二)推进落实阶段(3月1日—11月30日)。召开会议,部署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组织落实实施方案和各重点任务专项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推进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各项措施。
(三)中期评估阶段(7月1日—7月31日)。各牵头协调部门对实施方案和各重点任务专项实施方案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
(四)评估问效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牵头协调部门对重点任务进行全面总结,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或委托社会第三方评估,形成自查评估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实施工作。
各区县(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将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本行政区域、本行业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项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科学安排指标进度,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
(二)开展督察督办。开展市级环保督查,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的重要内容,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及工作部门落实治污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参照生态环境部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监督机制,建立督察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验收清单和问责清单,对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时动态更新和办结销号管理。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环境质量改善未达到进度要求的,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府办公厅等)
(三)严格考核问责。加强对打赢蓝天保卫战成效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参考。落实量化问责办法,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对在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市生态环境局,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按职责负责)
(四)加大经济政策支持。落实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实施跨部门联合奖惩。落实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环保电价,制定燃煤锅炉淘汰资金补助政策,研究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老旧车淘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和节能建筑改造等重点任务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五)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控体系。推进区县(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合理扩增、科学设置县(市)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将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建成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的遥感监测系统平台,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政府)
(六)严格环境执法。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检查。以超标排放、燃煤锅炉专项整治等为重点,加强企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扬尘管控等环境执法,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等措施,落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加强区县(市)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方式。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倡导全民参与。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加大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力度,按月公布区县(市)空气质量排名。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清单,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重点监控企业应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情况等信息。
构建全民行动格局。树立绿色生活和消费理念,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绿色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志愿者组织或协会、广大市民的监督作用,及时采纳其提出的环境治理合理化意见和建议。鼓励公众通过微信公共平台等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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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由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主管,北京中环政通环保科技研究院主办的国内环保内参网类独立域名网站。主要从事的是环保领域法制调研活动,没有记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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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按相关规定:如政治水平、法律法规意识、学历专业、业务水平、工作经验、工作态度、调研年限、社会责任感、工作绩效等,考评调研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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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总部,邮寄地址(两个办公区均可办理):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邮编:100810,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通联部收,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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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环保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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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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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官网是项目的门户网站,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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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环保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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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制定环保课题调查计划,提出调查组织方案,协助调研员进行案件调研;有针对性地进行市场调查,帮助企业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对环保产品市场销售潜力的调查和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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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编辑部是环保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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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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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五种,分别是:环保法制、环保内参、环保调研、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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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属于体制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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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详见宪法27条、41条); (3)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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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环保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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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中心没有省级中心,只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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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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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环保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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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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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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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环保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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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单位所有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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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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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补办,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费用:调研证工本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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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派出所扣留证件是不对的,你要问清楚派出所说证件是假的依据是什么,如果需要总部配合出具手续,总部可以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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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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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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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续期条件是上一个工作年度没有不良记录,申报区域是否有地市中心站,如有与中心站联系办理。续办手续,交回旧证、填写新申请表和保证书、相片是否更换均可但最好是近照。费用还是:地市级1800元,省级3600元,全国级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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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果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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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带章空白资讯核实函》暂时不对外申请领取,资讯核实函由总部按案件办理流程执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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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申请表格和承诺保证书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点开申请加入窗口)。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一、主任、副主任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二、主任、副主任一寸蓝底免冠彩照各3张,同时各发一份电子照片至邮箱;三、近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以上纸质材料请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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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环保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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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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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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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信息员授权使用环保项目官网和行业百网,共104个网站,收取网络平台使用费3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100元/套。运费到付或顺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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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观察员主要工作内容:一、对时事热点、焦点问题、典型示例、新人新事等发表自己的看法观点;二、对环保领域的政策解读和评论等;三、涉及环保领域的各行各业资讯采集工作,环保网络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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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工作内容:一、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环保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二、开展环保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三、运用环保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四、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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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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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也称为主网,共有14个,分别是:环保资讯网、生态环境内参网、环保在线网、生态环境关注网、生态环境法制网、执法内参、环保内参、环保观察网、环保调研网、环保法治网、环保舆情网、执法调研网、媒体调研网、政务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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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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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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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6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环保内参》编辑部、环保法治网、环保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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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二、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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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项目主管单位是: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由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国资混改)牵头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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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宣传员网络平台使用费3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100元/套。邮寄运费到付或者顺付50元。授权使用官网和行业百网,共1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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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法开展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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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环保监督员会派发:环保监督员证件、网络平台授权书、工作制度、配套办公物品资料等相关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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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面向全国环保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环保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环保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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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提供资讯信息化服务,以资讯发布为主;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承担调研、法律服务等功能;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承担舆情监测、处理、公关等功能;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承担行业发展促进、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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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所有领取的空白介绍信,到期需要退回总部存根和作废介绍信,所以不能直接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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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续期时需要交回旧的证件,如果旧的证件丢失则需要本人亲笔写《证件丢失书面说明》,并重新填一份登记表和保证书,提供和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蓝底照片,然后按照证件续期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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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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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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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提交补证申请,并且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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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可以从总部进行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会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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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当然有,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之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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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如果用中心的名义开展工作需要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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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六种。分别是:一、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二、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三、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四、《环保内参》编辑部;五、环保法治网;六、环保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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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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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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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二、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三、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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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环保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运用好“全国环保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双百网站”,积极采集编发环保领域的各类资讯信息; 3、做好国家政策法规、绿色发展、生态建设、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环保资讯信息遵守互联网规则; 5、管理本中心的每位成员,切忌以调研、维权等名义收受当事人(单位)的任何费用,不准吃拿卡要,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信息化有偿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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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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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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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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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环保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二、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三、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法治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四、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五、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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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一个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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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3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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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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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申请需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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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进入到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http://hbfzdy.org.cn/)的官网,栏目里面有一个地市中心,点击之后选择自己要办理地市中心的地点,就可以查询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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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名片样式有3种,3种样式都可以使用,依据工作开展的需要进行印制。名片样本在配套资料的U盘里有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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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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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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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是可以配合环保调研员进行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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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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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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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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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地市中心调研中心需要缴纳:地市级调研中心网络平台使用费是20万元/年,配套办公物品费12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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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有意从事环保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相关环保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环保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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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证是只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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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环保监督员有可经营性业务收费项目,按比例有提成或分成,监督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监督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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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下面链接: http://w.hbzxfb.org.cn/show-57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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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无犯罪证明是申请调研员岗位必须要的资料,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属地派出所要求出具手续,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请您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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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环保观察员则是不需要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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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主要看要上传到哪个网站,因为部分网站类型是不允许发布视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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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热爱和关注环保公益事业;熟悉我国环保相关政策法规,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会电脑基本操作,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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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监督员都能做以下内容: 1、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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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观察员申请需要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环保观察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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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是为了方便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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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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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费用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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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功能性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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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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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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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主要业务分三大部分: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制调研和法律宣传。 具体为: 1.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 2.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环保信息; 3.开展环保宣传、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4.依法开展环保维权援助,耐心做好涉事群众的环保法制宣教工作,有效 5.协助政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集中展示和推广全国各党政机关举报、投诉、监督网络平台,政务公开平台等政务信息公开通道,联合展示政务办公线上平台公共通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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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都是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