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布2021年第二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近日,记者获悉,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第二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据介绍,第二批典型案例共10个,涉及水、大气、噪声、危废、检测报告弄虚作假和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等6个方面突出环境问题,有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水污染物、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高中考期间擅自夜间施工、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机动车检测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编制重大质量问题环评文件等10种类型,由执法总队及涪陵、沙坪坝、江津、合川、南川、綦江、荣昌、梁平、万盛等9个区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提供。
10个典型案例各有特点:
一是充分运用“组合拳”,打击和威慑环境违法行为。如重庆美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二是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如重庆雅博建材有限公司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重庆旻诚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叶某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案;
三是突击暗查精准执法。如合川区某工地高中考期间擅自夜间施工、涪陵巨帮顺凯机动车尾气检测造假案;
四是展现环境行政执法与公安刑事侦查的合力。如达勇铝业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胡某王某等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杨某全非法排放含重金属废水污染环境案;
五是严惩环评领域弄虚作假。如沙坪坝区某环评公司编制环评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案;
六是依法行政与服务企业并重。如重庆中环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案。
重庆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重庆将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全力做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和长江上游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程竹青)
重庆市2021年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第二批)
重庆雅博建材有限公司
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
2021年1月18日,重庆雅博建材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未正常开启并运行固体废渣破碎车间配套的布袋除尘设施,车间内粉尘散排严重,构成以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依法对重庆雅博建材有限公司予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调查处理】
2021年1月18日,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对重庆雅博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固体废渣破碎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但配套的布袋除尘设施未正常开启并运行,且布袋除尘设施里面的布袋上有结块的现象,车间内粉尘散排严重,地面积尘严重。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摄像,并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经查阅该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批准书,并询问该公司现场负责人,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在明知设施运行规范要求的情况下,未按照环评要求开启并运行布袋除尘设施,也未定期清理和更换布袋。
重庆雅博建材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以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和《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依法对重庆雅博建材有限公司罚款20万元,并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排污行为。2021年4月25日,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对重庆雅博建材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该公司完成了整改,固体废渣破碎车间布袋除尘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案件启示】
一是全面规范调查取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本案中,执法人员围绕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这一关键问题,既对现场污染防治设施未开启和造成后果进行了记录和录像,又查阅企业环评文件等明确设施正常运行的规范要求,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询问。
二是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达到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目的。对于以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在实施处罚时,责令改正违法排污行为,依法实施复查,复查未改正的,还应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本案中,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对重庆雅博建材有限公司违法排污行为的整改情况及时进行了复查。复查时该公司已进行了整改,达到了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目的。
【案例二】
涪陵区重庆巨帮顺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尾气检测造假案
【案情简介】
重庆巨帮顺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违规操作尾气分析仪,为不合格车辆出具合格检测报告。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实施行政罚款20万元,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5万元罚款,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人民币150元。
【调查处理】
2021年1月28日,涪陵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群众反映“重庆巨帮顺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尾气检测造假”,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因机动车尾气检测流动性大、证据获取难,调查一度陷入僵局。经走访问询,发现车检现场录有视频并保存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监控系统平台,涪陵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即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报告申请,获得了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车检视频。涪陵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迅速组织执法人员昼夜作战,连续观看监控视频40余小时,分别在1月11日17时56分、1月13日8时19分、1月13日16时22分视频录像中,发现该公司现场操作人员在检测过程中擅自移动1号检测线不透光度计的测量室,使得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的车辆获得了合格的尾气检测报告,存在明显造假行为,性质恶劣。涪陵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该公司实施行政罚款20万元,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5万元罚款,并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人民币150元。
【案件启示】
一是深挖细查,积极应对新行业新挑战。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城市空气污染重要源头。部分车检企业为追逐利益,造假手段层出不穷、花样百出。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钉钉子精神,细心研读机动车尾气检测的各项检验标准和细则,不放过监控视频中任何一个可疑行为,最终锁定了违法事实。
二是以案促改,推动机动车尾气检测良性发展。案件中,涪陵区生态环境局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确保案件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处罚适当;依法执行听证程序,保障企业陈述申辩权,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守法教育,负责人对行政处罚心服口服。同时,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密切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沟通协作,依法对辖区内机动车尾气检验机构开展联合排查,举一反三查处机动车检测结果造假等同类行为,保障了守法企业利益。
【案例三】
沙坪坝区某环评公司编制环评文件
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案
【案情简介】
2020年12月23日,沙坪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某环评编制公司涉嫌编制环评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作出了禁止该公司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的决定。
【调查处理】
2020年12月,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有关科室向沙坪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移交了某环评编制公司存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重大质量问题情况的线索,并提供了该公司编制的《重庆众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铝合金压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及其他有关资料。经调查核实,该公司编制的环评报告表存在污染源核算结果错误,环境影响预测结果不可信等质量问题,具有极端敷衍和不负责的行为,认定其违法情节严重。
2021年5月20日,沙坪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禁止其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案件启示】
一是环境影响评价是生态环境保护“第一关”,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为企业开展建设和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本案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典型案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正向管理和逆向执法的结合,依法严厉打击了环评文件造假、损害当地环境和待建企业利益的环境违法行为。
【案例四】
重庆美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
2021年5月13日,重庆美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含重金属的水污染物,江津区生态环境局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调查处理】
2021年5月13日,江津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美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检查,现场勘验发现,重庆美源环保科技公司废水循环池直接与雨水沟相连,在位于该厂除尘塔除尘废水收集池上方2米左右的雨水沟内设置有一水泥闸坝,闸坝内安装有一根白色管子,现场有棕黑色废水通过该管子流向下方雨水沟,进入外环境。江津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闸坝下方排水情况及下游雨水沟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显示,两处采样点废水中均含有氨氮、硫化物、总铬、总锌、总铜、总铅、总镍。2021年5月18日,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对造成污水排放的设施设备进行了查封,同时,重庆美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案件启示】
一是“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中的主观故意的认定。该公司明知生产废水应当循环使用,仍私自在水泥闸坝内安装白色管子,将生产废水通过水泥闸坝内白色管子排出外环境,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主观故意明显,故可以认定其存在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主观故意。
二是充分运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9号)所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对重庆美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予以查封,及时制止违法排污行为。
【案例五】
合川区某工地高中考期间擅自夜间施工
【案情简介】
2021年5月31日夜间至2021年6月1日凌晨,合川区某工地高中考期间擅自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对该施工单位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调查处理】
2021年5月31日接群众噪声夜间接投诉后,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要求开门进入现场检查,但现场施工人员拒不配合。为此,执法人员亮明执法证件后,从门禁处翻越进入施工现场,发现该工地在未取得夜间作业审核意见书情况下,正在对地下车库旋挖桩浇灌夜间施工作业。合川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施工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超出《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
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百零一条第二项以及《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渝环〔2019〕77号)附件第12项的规定依法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启示】
一是本案中案涉工地在高中考结束前15日内擅自施工,在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施工方不予配合,且进行制止后仍不停止施工,性质恶劣。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此顶格处罚,有效震慑了该工地及本地区其他工地。
二是加强对城区施工单位的约谈及每日巡查,对存在的夜间施工噪声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威慑在高中考期间的夜间施工类噪声环境违法行为,为高中考学子的备考提供了有力保障。
【案例六】
重庆市南川区达勇铝业有限公司非法收集、
贮存、利用危险废物案
【案情简介】
2021年4月8日,重庆市南川区达勇铝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南川区南平镇花盆村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南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该公司罚款100万元,公安机关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实施行政拘留十日。
【调查处理】
2021年4月8日,南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发现重庆市南川区达勇铝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收集铝灰渣和电解铝厂电解槽大修渣从事铝锭生产。南川区生态环境局立即对重庆市南川区达勇铝业有限公司非法收集的铝灰渣和电解铝厂电解槽大修渣实施了查封、扣押。为查明来源,南川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区公安局治安支队,多次跨市跨区赶赴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重庆市九龙坡区、武隆县等地溯源调查取证。同时督促重庆市南川区达勇铝业有限公司及时对非法收集的铝灰渣和电解铝厂电解槽大修渣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针对重庆市南川区达勇铝业有限公司无许可证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南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作出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南川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依法对法定代表人刘某实施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案件启示】
一是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形成有效合力。南川区生态环境局与区公安局信息共享、线索共享、调查取证同步进行。公安机关有利用视频监控、技术侦查等手段;区生态环境部门利用无人机空中勘察,委托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监测做技术支撑。两部门主动作为,相互配合,相互助力,形成组合拳,合力高效侦破案件。
二是注重跨区域协调配合,实现危险废物的源头调查。本案危险废物源头来贵州省贵阳市、重庆市九龙坡区,属于跨行政区域违法案件。南川区生态环境局与其他涉及区生态环境局及时沟通,并联合公安机关进行溯源,调查危废产生单位,通过核实其生产工艺、产生数量等资料和信息,推动了案件的证据收集工作。
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后,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严惩重罚”方面达到了新高度,多项违法行为的罚款最高数额是旧法的10倍。涉及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及处置的企业和经营者应加强新固废法学习,严格遵守《固废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守法意识。
【案例七】
胡某、王某等非法倾倒危险废物
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
【案情简介】
2021年4月,胡某、王某等人在打通镇向阳村5组一矿风井矸石山及附近非法倾倒铝灰(渣)和二次铝灰等危险废物3吨以上,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区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处理,涉案胡某、王某等5人被公安机关实施刑事强制措施,1人取保候审。
【调查处理】
2021年4月20日,群众反映在綦江区打通镇向阳村风井矸石山附近倾倒有大量灰色粉末状固体废物,并伴有刺鼻气味。执法人员在打通一矿风井矸石山边缘附近发现多处堆放有吨袋和编织袋装铝灰渣和大量散落铝灰。
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4月21日向綦江区公安局书面移交了案件线索,并会同綦江区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联合调查,通过痕迹比对、追踪走访、大数据排查、ETC记录比对等手段,锁定犯罪嫌疑人胡某、王某。经犯罪嫌疑人胡某介绍,在收取了极低的运输处置费后,安排驾驶员于4月9日、4月13日从九龙坡区铜罐驿镇、巴南区南泉镇两家铝加工黑作坊老板陈某、潘某处,共拉运铝灰渣约200吨,到綦江非法倾倒在打通一矿风井矸石山附近。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同区公安局、区检察院督促犯罪嫌疑人对倾倒的铝灰渣及时开展清理,并确定有资质的单位负责转移处置,最大限度的减轻对环境的损害。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胡某、王某立案查处。公安机关对胡某等5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王某被取保候审。
【案件启示】
一是行政司法密切联动,深入协作形成合力。綦江区生态环境局与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建立了司法联动协作机制,不断探索协作方法,在涉刑案件移送、线索信息共享、案件提前介入、同步协同取证等方面达成一致。在案件调查中,公安部门有视频监控串联、大数据分析等更强的侦破经验和技术手段,生态环境部门在专业调查、工艺研判、监测鉴定等方面发挥优势作用,及时移交案件线索,启动衔接机制,部门深入协作,相辅相成,有效提高案件侦破效率。
二是及时启动跨区域联动,协同调查形成完整证据链。本案中在綦江区倾倒的危险废物分别来自九龙坡区和巴南区,在调查中,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支队与綦江区紧密配合,协同调查,迅速摸清了两家产生危险废物源头单位的生产设备、原辅材料和生产工艺等信息,为认定危险废物的性质提供了有力依据,使案件获得更完整的证据链条。
三是及时侦破加大宣传,对辖区同类企业有较大的警示意义。本案是新《固废法》实施以来我区涉案标的最大的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其中涉案危险废物铝灰渣和二次铝灰是在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才被纳入危险废物名录的,此前仅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本案的侦破和处理将对辖区同类企业有很大警示意义。
【案例八】
重庆旻诚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叶某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案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5日,重庆旻诚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旻诚公司”)对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2020-RC-1-31\32号地块平基土石方项目从事开挖作业时,未落实相关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荣昌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对该施工项目的主要责任人叶某处以罚款1万元。
【调查处理】
荣昌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旻诚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未采取洒水、喷淋等控尘降尘措施的问题,经进一步核实,该施工项目的主要责任人为叶某。旻诚公司在进行开挖施工作业时,未落实相关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叶某作为旻诚公司施工项目的主要责任人,未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职责,导致旻诚公司未落实相关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21年3月18日,荣昌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旻诚公司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对项目主要责任人叶某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启示】
一是本案为对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双罚。基于同一个环境违法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分别对两个违法主体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的关键要素就在于《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的内容,要求在处罚“施工单位”的同时,还要对其负责的“主要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因此,在运用该法律条款时,需要明确两个被处罚主体:一是“施工单位”,二是“主要责任人”。在证据收集方面,尤其要注意对“主要责任人”相关的证据进行锁定,注意区分“主要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区别。
二是在实施行政处罚程序时,虽然是同一天检查发现的同一个环境违法行为,但因为被处罚主体有两个,因此,处罚程序就需要分别针对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取证,分别实施“立案—责令改正—处罚事先告知—下达处罚决定书”等程序,按照两个案件分别进行调查处理。
【案例九】
重庆中环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案
【案情简介】
2021年6月,重庆中环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放入废旧金属等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调查处理】
2021年6月15日,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重庆中环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将32个废油漆桶、12个废矿物油桶堆放在废旧金属中贮存。2021年 7月8日,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该公司将废油漆桶、废矿物油桶等危险废物混入废旧金属等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行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执法人员指导帮助该公司按照规范,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收集、贮存,及时完成整改,消除污染隐患。
【案件启示】
一是坚持依法查处涉固危废类环境违法行为。在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于2020年9月1日生效以来,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坚持依法重典治污、利剑斩污、铁腕控污,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现场检查计划,确保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实现无害化、规范化管理。
二是指导帮扶整改。执法人员坚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指导帮助企业实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收集、贮存,及时完成整改,消除污染隐患。
三是谁执法谁普法。执法人员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向企业送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深入讲解法律法规,让企业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案例十】
杨某全非法排放含重金属废水污染环境案
【案情简介】
2020年6月22日,杨某全起非法排放含重金属废水污染环境案,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壹万元。
【调查处理】
2020年6月22日,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重庆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旁的南桐田湾某堆场(无法确认业主)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堆场贮存煤矸石,未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散和雨污分流措施,导致露天堆存的煤矸石经过雨水冲刷后,产生含锰淋溶废水,通过堆场旁雨水沟流入刘家河。监测结果显示,外排淋溶废水中总锰超标17.3倍,对刘家河水体造成了污染,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2020年7月24日,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重庆市公安局万盛经开区分局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移交的证据多方调查,将违法主体锁定为杨某全,并对其进行传唤。2020年9月11日,杨某全主动到区公安分局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2020年12月25日,江津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全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案件启示】
一是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紧密协作,本案调查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部门保持着紧密的联系,及时沟通调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在生态环境部门无法查明违法主体的情况下,将锁定的线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移交给公安部门,运用公安机关的力量立即锁定了违法主体,提高了案件侦破的效率,使犯罪行为无所遁形。
三是对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规定的认为严重污染环境的各种情形,应当及时移交公安机关,通过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手段让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证据得到更有效的收集和固定。
原文链接:http://sthjj.cq.gov.cn/hdjl_249/hygq/202107/t20210719_94860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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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属于体制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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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详见宪法27条、41条); (3)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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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环保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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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中心没有省级中心,只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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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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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环保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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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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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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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环保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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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单位所有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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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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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补办,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费用:调研证工本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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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派出所扣留证件是不对的,你要问清楚派出所说证件是假的依据是什么,如果需要总部配合出具手续,总部可以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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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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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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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续期条件是上一个工作年度没有不良记录,申报区域是否有地市中心站,如有与中心站联系办理。续办手续,交回旧证、填写新申请表和保证书、相片是否更换均可但最好是近照。费用还是:地市级1800元,省级3600元,全国级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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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果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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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带章空白资讯核实函》暂时不对外申请领取,资讯核实函由总部按案件办理流程执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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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申请表格和承诺保证书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点开申请加入窗口)。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一、主任、副主任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二、主任、副主任一寸蓝底免冠彩照各3张,同时各发一份电子照片至邮箱;三、近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以上纸质材料请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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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环保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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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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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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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信息员授权使用环保项目官网和行业百网,共104个网站,收取网络平台使用费3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100元/套。运费到付或顺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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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观察员主要工作内容:一、对时事热点、焦点问题、典型示例、新人新事等发表自己的看法观点;二、对环保领域的政策解读和评论等;三、涉及环保领域的各行各业资讯采集工作,环保网络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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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工作内容:一、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环保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二、开展环保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三、运用环保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四、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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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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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也称为主网,共有14个,分别是:环保资讯网、生态环境内参网、环保在线网、生态环境关注网、生态环境法制网、执法内参、环保内参、环保观察网、环保调研网、环保法治网、环保舆情网、执法调研网、媒体调研网、政务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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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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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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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6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环保内参》编辑部、环保法治网、环保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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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二、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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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项目主管单位是: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由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国资混改)牵头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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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宣传员网络平台使用费3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100元/套。邮寄运费到付或者顺付50元。授权使用官网和行业百网,共1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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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法开展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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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环保监督员会派发:环保监督员证件、网络平台授权书、工作制度、配套办公物品资料等相关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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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面向全国环保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环保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环保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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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提供资讯信息化服务,以资讯发布为主;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承担调研、法律服务等功能;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承担舆情监测、处理、公关等功能;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承担行业发展促进、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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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所有领取的空白介绍信,到期需要退回总部存根和作废介绍信,所以不能直接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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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续期时需要交回旧的证件,如果旧的证件丢失则需要本人亲笔写《证件丢失书面说明》,并重新填一份登记表和保证书,提供和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蓝底照片,然后按照证件续期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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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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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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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提交补证申请,并且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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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可以从总部进行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会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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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当然有,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之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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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如果用中心的名义开展工作需要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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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六种。分别是:一、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二、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三、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四、《环保内参》编辑部;五、环保法治网;六、环保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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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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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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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二、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三、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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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环保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运用好“全国环保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双百网站”,积极采集编发环保领域的各类资讯信息; 3、做好国家政策法规、绿色发展、生态建设、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环保资讯信息遵守互联网规则; 5、管理本中心的每位成员,切忌以调研、维权等名义收受当事人(单位)的任何费用,不准吃拿卡要,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信息化有偿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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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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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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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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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环保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二、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三、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法治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四、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五、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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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一个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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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3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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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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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申请需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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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进入到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http://hbfzdy.org.cn/)的官网,栏目里面有一个地市中心,点击之后选择自己要办理地市中心的地点,就可以查询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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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名片样式有3种,3种样式都可以使用,依据工作开展的需要进行印制。名片样本在配套资料的U盘里有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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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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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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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是可以配合环保调研员进行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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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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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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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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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地市中心调研中心需要缴纳:地市级调研中心网络平台使用费是20万元/年,配套办公物品费12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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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有意从事环保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相关环保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环保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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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证是只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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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环保监督员有可经营性业务收费项目,按比例有提成或分成,监督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监督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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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下面链接: http://w.hbzxfb.org.cn/show-57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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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无犯罪证明是申请调研员岗位必须要的资料,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属地派出所要求出具手续,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请您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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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环保观察员则是不需要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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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主要看要上传到哪个网站,因为部分网站类型是不允许发布视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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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热爱和关注环保公益事业;熟悉我国环保相关政策法规,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会电脑基本操作,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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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监督员都能做以下内容: 1、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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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观察员申请需要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环保观察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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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是为了方便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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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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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费用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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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功能性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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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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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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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主要业务分三大部分: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制调研和法律宣传。 具体为: 1.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 2.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环保信息; 3.开展环保宣传、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4.依法开展环保维权援助,耐心做好涉事群众的环保法制宣教工作,有效 5.协助政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集中展示和推广全国各党政机关举报、投诉、监督网络平台,政务公开平台等政务信息公开通道,联合展示政务办公线上平台公共通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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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都是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