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境执法总队,市辐射安全中心,市固化管理中心:
为加快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高生态环境监管绩效,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制定了《上海市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29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高生态环境监管绩效,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1〕1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解决多头监管、重复执法的问题,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2022年起,本市生态环境领域计划性检查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范围,实现年度抽查结果100%公开;2023年起,做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常态化;力争三到五年时间内,使生态环境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更加规范,达到依法监管、精准监管、科学监管的工作目标。
三、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本市生态环境领域开展日常监督管理检查、监督执法检查、专项检查和部门联合检查等计划性检查活动。
因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上级部门转办交办、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相关审批检查、环境执法后督察、突发环境事件、核安全检查、数据分析或者监测等问题线索等需要对检查对象实施针对性检查的,不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基本原则
全面覆盖,清单管理。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生态环保监管的基本手段,原则上所有计划内行政检查都纳入随机抽查范围,全面梳理随机抽查清单,实现抽查事项清单化管理。
明确职责、统筹协调。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高效统筹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做到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科学配置有限的监管执法资源。
属地管理、分级分类。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属地责任,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对监管对象实施差别化监管,提升随机抽查的精准性、科学性、绩效性。
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法公开检查清单、检查计划、实施过程、检查结果等检查事项,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监管环境。
五、职责分工
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根据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的监管职责,结合权责清单,全面梳理、确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按照《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分级监管要求,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执法处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牵头工作,组织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协调相关业务处室(机构)开展随机抽查工作,通报和评估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各相关业务处室(机构)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主体,根据本部门(机构)实际情况,各自制定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确定年度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和检查人员,开展随机抽查和结果公开等工作。
区生态环境部门(含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区管理局)是本辖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主体,制定完善本辖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细化本实施方案及本辖区年度工作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和结果公开等工作。
市、区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含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当根据年度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负责移动执法系统中完成随机抽查执法任务的发起、分配、汇总、统计和报送等工作。
市、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含辐射)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结合生态环境管理或者执法需要,开展监测工作。
六、主要任务
(一)制定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在生态、水、大气、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化学品、海洋、气候、辐射安全、环评、排污许可、监测、执法、应急等领域,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根据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或者实际监管工作需要,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市生态环境部门各相关业务处室(机构)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随机抽查事项目录清单(2022年版)》(附件1),牵头制定各自领域的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组织推进随机抽查相关监管工作,各区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二)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
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机构)根据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责,依托“互联网+监管”(移动执法)系统建立健全本级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辐射安全等领域监管对象名录库(附件2),指定专人对其新设、注销、变更以及停工停产等情况进行定期审核,动态更新。
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机构)应当根据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数量、检查人员数量、辖区面积等情况,结合企业环保信用记录、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固定污染源分类等要素,将监管对象分为一般监管对象、重点监管对象和特殊监管对象,并按照监管对象分布区域、行业产业类型、项目建设情况、排放污染物类型、生产规模、生产周期特点、在线监控类型、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等要素,实行标识化管理。三类监管对象的范围分别如下:
一般监管对象:《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设定的“一般监管对象”和“简易监管对象”;辐射安全管理设定的“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以外的监管对象;生态环境部门(机构)认为应当纳入一般监管的对象。
重点监管对象:《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设定的“重点监管对象”;辐射安全管理设定的“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生态环境部门(机构)认为应当纳入重点监管的对象。
特殊监管对象:存在生态环境问题严重、群众反复投诉、被媒体曝光、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为C或者D、环境风险等级高,污染防治技术不能稳定达到排污许可证规定,或者生态环境部门(机构)认为应当纳入特殊监管的对象。
(三)建立健全检查人员名录库
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检查人员名录库(附件3)。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所有相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根据检查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动态调整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按照检查人员基本信息,结合其所在区域、工作年限、业务专长、部门岗位等要素分类标注,实现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的科学匹配。对专业性强的监管领域,可以建立监测检测、环境科学和法律等方面的辅助检查人员名录库,抽取辅助检查人员参与随机抽查工作。
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机构)开展随机抽查时,可以依托“互联网+监管”(移动执法)系统或者采取人工摇号方式,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辅助检查人员抽取可以参照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方式)。实施部门联合抽查的,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参与部门可以从本部门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并保证每个抽查事项的检查人员不少于1人。
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机构)持证人员应当积极参与随机抽查监管工作,一线检查人员(在编在岗)参与率适当提高,非一线检查人员参与率可以适当降低,确保持证人员参与率在80%以上。
七、组织实施
(一)开展监督管理随机抽查
1. 制定抽查计划。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每年年底前,制定下一年度监管随机抽查计划(附件4),明确抽查工作具体要求,确定随机抽查监管对象数量(家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或者采取人工摇号方式,确定检查人员名单,检查后填写本部门抽查记录表(附件5)。随机抽取的监管对象、检查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上海市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对驻区企业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按照本方案要求执行。
2. 最低抽查比例。2022年,本市监督管理随机抽查监管对象按照以下最低比例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一般监管对象:市、区生态环境部门依据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一般监管对象随机抽查最低比例。
重点监管对象:市生态环境部门对重点监管对象每季度的最低抽查比例为7%。区生态环境部门重点监管对象在50家以下的,每季度的最低抽查比例为10%;51-200家的,每季度的最低抽查比例为7%;201-300家的,每季度的最低抽查比例为6%;301家以上的,每季度的最低抽查比例为5%。
特殊监管对象: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自行确定随机抽查最低比例,可以根据监管工作需要,随时发起检查任务。
原则上在同一年度对同一监管对象的相同监管事项,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特殊监管对象不受此限制。
(二)开展监督执法随机抽查
1. 制定抽查计划。市、区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应当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每年年底前,制定下一年度监督执法随机抽查计划,明确抽查工作要求,确定随机抽查监管对象数量(家次);依托移动执法系统,确定监管对象、检查人员名单。随机抽取的监管对象、检查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2. 最低抽查比例。2022年,本市监督执法随机抽查监管对象按照以下最低比例开展随机抽查:
一般监管对象:每年至少按照1:5(在编在岗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被抽查对象数量)的比例进行抽查。
重点监管对象: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检查。
特殊监管对象:近一年内存在环境处罚记录、3条以上信访检查记录,或者属地执法部门认为有特殊管理需要的监管对象,不设置抽查最低次数限制,可以在随机抽查的基础上,随时发起检查任务。
(三)统筹随机抽查工作
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机构)开展监督管理随机抽查、监督执法随机抽查时,应当统筹专项检查、部门联合检查等工作,做到统筹协调、注重绩效、避免重复。
1. 开展专项检查随机抽查
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机构)应当将专项检查纳入年度监管(执法)随机抽查计划,在开展专项检查前,明确随机抽查的监管对象、内容、要求等事项。对特定时段、特定行业、特定区域和特定污染物等开展专项检查时,可以按照监管对象、检查人员特有的标识,在限定范围内随机抽取监管对象,匹配检查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2. 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
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机构)应当加强与市场监管、水务、住建、公安、应急等部门的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将部门联合检查纳入监管(执法)随机抽查计划,依托“互联网+监管”(移动执法)系统或者采取人工摇号方式,开展联合随机抽查,填写部门联合抽查记录表(附件6)。
3. 统筹协调随机抽查工作
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机构)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同一监管事项开展随机抽查时,应当组织内部联合抽查,避免重复检查。
区生态环境部门(机构)开展随机抽查时,对同一年度的同一监管事项已经被市生态环境部门(机构)抽查且未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可以在随机抽查中免于该项监管事项再次抽查。
市、区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在同一时段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种监管事项开展随机抽查的,应当通过移动执法系统提醒功能,开展联合检查。
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机构)牵头对同一监管对象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跨部门联合检查前,应当与参与部门充分协商,明确检查的事项、方式、要求等内容。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
市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一岗双责”的原则,做好动员部署,落实随机抽查工作需要的经费、车辆及人员等各项保障措施,并将开展辅助检查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部门年度预算。具体实施随机抽查任务的市生态环境部门(机构)及区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在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本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告。
(二)强化监管责任,完善考核机制
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对尽职尽责、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保密制度的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规章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求,履行随机抽查职责的,因受到现有专业技术手段或者监管条件限制,难以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的,或者监管对象发生突发性事故,与随机抽查监管事项不存在直接联系的,可以免除行政责任。
(三)公开检查结果,注重结果运用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直接实施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生态环境部门(机构)统一汇总随机抽查结果(附件7),在随机抽查任务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市生态环境局或者区政府官方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检查的时间、内容、结果等情况,并按照环境信用评价有关规定,将随机抽查结果作为监管对象的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失信修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加大技术支持,提高监管效能
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机构)应当强化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和应用,将“互联网+监管”(移动执法)系统作为开展随机抽查工作的主要手段,推进随机抽查监管工作与非现场执法、大数据分析、运计算等技术手段的深度融合,加快将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纳入本市“一网统管”体系。构建和完善生态环境信息收集、传输、分析一体化的非现场执法体系,推动双随机信息平台与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等生态环境内部平台融合,不断提升智慧监管和监管效能。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报纸、宣传册、电视、网络、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和载体向社会宣传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进展成效。同时要积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带动整体工作向好发展,提升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营造理解、关心、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 上海市生态环境随机抽查事项目录清单(2022年版)
2. 检查对象名录库
3. 检查人员名录库
4. 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5. 本部门抽查记录表
6. 部门联合抽查记录表
7. 检查结果表
附件1
上海市生态环境随机抽查事项目录清单(2022年版)
序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检查方式 | 检查内容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1 |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监管 | 现场核查、资料核查 |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污染物的情况 | 市、区生态环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2 | 对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的监管 | 现场核查、资料核查 |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向海洋排放污染物情况 | 市、区生态环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
3 | 对自然保护区管理的监管 | 现场核查、资料核查 | 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情况 | 市、区生态环境部门 | 《自然保护区条例》 |
4 | 对核技术利用中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管 | 现场核查、资料核查 | 核技术利用中放射性污染防治情况 | 市、区生态环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5 | 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监管 | 现场核查、资料核查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情况 | 市、区生态环境部门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
6 | 对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监管 | 现场核查、资料核查 | 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情况 | 市、区生态环境部门 | 《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
附件2
检查对象名录库
序号 | 市场主体名称 (必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 | 住所(经营场所)(必填) | 法定 代表人 (负责人) (必填) | 联系 电话 (必填) | 所属 行业 (必填) | 市场主体规模 (选填) | 市场主体类型 (选填) | 联系 电话 (选填) | 联络人 (选填) | 企业环境信用状况 (选填) | 参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选填) | 违法违规 情况 (选填) | 备注 |
附件3
检查人员名录库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部门 信息 | 职务 | 执法证号 (工作证号) | 执法层级 | 执法 区域 | 工作 年限 | 业务专长 | 联系方式 | 备注 |
附件4
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比例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检查时限 | 牵头部门 | 参与部门 | 备注 |
附件5
本部门抽查记录表
单位:检查人员:
检查(工作)证号:检查时间:
检查对象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检查住所(经营场所): | ||
发 现 情 形 | 检查项目 | 检查情况 |
事项一 | ||
事项二 | ||
事项三 | ||
…… | ||
不予配合情节严重 | □有该情形□无该情形 | |
□拒绝检查人员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进入被检查场所 □拒绝向检查人员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提供相关材料 □不如实提供情况或相关材料 □其他阻挠、妨碍检查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其他情形 | ||
备注: | ||
检查对象(签字或盖章): | 见证人员(签字): | |
检查人员(签字): |
附件6
部门联合抽查记录表
单位:检查人员:
检查(工作)证号:检查时间:
检查对象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检查住所(经营场所): | ||
发 现 情 形 | 检查项目 | 检查情况 |
A部门检查项目 | ||
1. | ||
B部门检查项目 | ||
1. | ||
…… | ||
不予配合情节严重 | □有该情形□无该情形 | |
□拒绝检查人员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进入被检查场所 □拒绝向检查人员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提供相关材料 □不如实提供情况或相关材料 □其他阻挠、妨碍检查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其他情形 | ||
备注: | ||
检查对象(签字或盖章): | 见证人员(签字): | |
检查人员(签字): |
附件7
检查结果表
序号 | 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对象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实施检查的 政府部门 | 检查人员 | 检查 时间 | 检查 结果 | 处理 结果 | 备注 |
注:1. 检查结果、处理结果内容过多,可以另附相关材料;
2. 检查结果:公开信息采用“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发现问题,但是属于其他部门监管,需要移送或通报”等简要的方式进行表述。
PDF附件 031.pdf
原文链接:https://sthj.sh.gov.cn/hbzhywpt2025/20220209/b31115075ab446ec9ce9add4ac9cdd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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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五种,分别是:环保法制、环保内参、环保调研、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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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属于体制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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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详见宪法27条、41条); (3)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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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中心没有省级中心,只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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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环保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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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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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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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信息员授权使用环保项目官网和行业百网,共104个网站,收取网络平台使用费3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100元/套。运费到付或顺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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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观察员主要工作内容:一、对时事热点、焦点问题、典型示例、新人新事等发表自己的看法观点;二、对环保领域的政策解读和评论等;三、涉及环保领域的各行各业资讯采集工作,环保网络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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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工作内容:一、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环保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二、开展环保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三、运用环保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四、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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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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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也称为主网,共有14个,分别是:环保资讯网、生态环境内参网、环保在线网、生态环境关注网、生态环境法制网、执法内参、环保内参、环保观察网、环保调研网、环保法治网、环保舆情网、执法调研网、媒体调研网、政务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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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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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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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6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环保内参》编辑部、环保法治网、环保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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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二、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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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项目主管单位是: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由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国资混改)牵头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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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宣传员网络平台使用费3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100元/套。邮寄运费到付或者顺付50元。授权使用官网和行业百网,共1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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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法开展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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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环保监督员会派发:环保监督员证件、网络平台授权书、工作制度、配套办公物品资料等相关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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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面向全国环保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环保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环保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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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提供资讯信息化服务,以资讯发布为主;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承担调研、法律服务等功能;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承担舆情监测、处理、公关等功能;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承担行业发展促进、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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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所有领取的空白介绍信,到期需要退回总部存根和作废介绍信,所以不能直接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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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续期时需要交回旧的证件,如果旧的证件丢失则需要本人亲笔写《证件丢失书面说明》,并重新填一份登记表和保证书,提供和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蓝底照片,然后按照证件续期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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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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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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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提交补证申请,并且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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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可以从总部进行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会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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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当然有,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之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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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如果用中心的名义开展工作需要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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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六种。分别是:一、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二、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三、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四、《环保内参》编辑部;五、环保法治网;六、环保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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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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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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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二、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三、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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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环保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运用好“全国环保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双百网站”,积极采集编发环保领域的各类资讯信息; 3、做好国家政策法规、绿色发展、生态建设、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环保资讯信息遵守互联网规则; 5、管理本中心的每位成员,切忌以调研、维权等名义收受当事人(单位)的任何费用,不准吃拿卡要,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信息化有偿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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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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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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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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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环保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二、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三、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法治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四、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五、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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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一个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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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3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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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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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申请需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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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进入到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http://hbfzdy.org.cn/)的官网,栏目里面有一个地市中心,点击之后选择自己要办理地市中心的地点,就可以查询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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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名片样式有3种,3种样式都可以使用,依据工作开展的需要进行印制。名片样本在配套资料的U盘里有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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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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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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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是可以配合环保调研员进行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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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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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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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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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地市中心调研中心需要缴纳:地市级调研中心网络平台使用费是20万元/年,配套办公物品费12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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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有意从事环保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相关环保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环保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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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证是只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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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环保监督员有可经营性业务收费项目,按比例有提成或分成,监督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监督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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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下面链接: http://w.hbzxfb.org.cn/show-57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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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无犯罪证明是申请调研员岗位必须要的资料,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属地派出所要求出具手续,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请您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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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环保观察员则是不需要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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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主要看要上传到哪个网站,因为部分网站类型是不允许发布视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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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热爱和关注环保公益事业;熟悉我国环保相关政策法规,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会电脑基本操作,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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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监督员都能做以下内容: 1、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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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观察员申请需要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环保观察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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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是为了方便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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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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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费用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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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功能性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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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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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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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主要业务分三大部分: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制调研和法律宣传。 具体为: 1.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 2.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环保信息; 3.开展环保宣传、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4.依法开展环保维权援助,耐心做好涉事群众的环保法制宣教工作,有效 5.协助政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集中展示和推广全国各党政机关举报、投诉、监督网络平台,政务公开平台等政务信息公开通道,联合展示政务办公线上平台公共通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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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都是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