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举行《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2年4月2日(星期六)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邱启文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主席台(徐想 摄)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寿小丽: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于近日印发。今天我们请来了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邱启文先生,请他介绍《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下面,我们首先请邱启文先生作介绍。
邱启文(徐想 摄)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邱启文: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政策吹风会,也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2022年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下面,我就《实施意见》出台的相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改革工作。2021年,中央领导同志就长江沿岸污水溢流直排入江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入河排污口整治和截污治污工作,并将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列为中央改革任务。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多次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座谈,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地方、企业和专家意见建议,组织开展长江、黄河、渤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在充分借鉴吸收相关部门和地方经验、总结排查整治试点成效的基础上,起草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
《实施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改革方向,从总体要求、排查溯源、分类整治、监督管理、支撑保障五个方面明确了加强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要求,提出水陆统筹、以水定岸,明晰责任、严格监督,统一要求、差别管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等工作原则,明确了到2023年、2025年的目标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了三项重点任务,一是开展排查溯源,省级人民政府统筹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地市级人民政府承担组织实施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组织开展深入排查,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二是实施分类整治,将排污口分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种类型,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由地市级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整治方案,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开展整治。三是严格监督管理,从加强规划引领、严格规范审批、强化监督管理、严格环境执法、建设信息平台等五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为保障《实施意见》的顺利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问责、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公众监督等4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方针的重要行动,是支撑打好碧水保卫战的有力举措,同时也有利于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化排污口设置和管理改革,制定实施配套管理文件及技术规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下面,我愿意回答记者们关心的问题。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寿小丽邀请记者提问(刘健 摄)
寿小丽:谢谢邱启文副部长的介绍,下面进入答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国新闻社记者提问(刘健 摄)
中国新闻社记者:《实施意见》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出台的第一个关于排污口监督管理的顶层设计文件,请问《实施意见》中有哪些创新的举措?谢谢。
邱启文:谢谢您的提问。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将入河入海排污口的管理职责划转至生态环境部,为打通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奠定了基础。国办日前印发的《实施意见》,围绕现存排污口“怎么治”、新设排污口“怎么审”、日常“怎么管”等问题对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应该说,这个文件是中央出台的第一个关于排污口监督管理的顶层设计文件,有许多创新举措。我想,至少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拓展管控范围。过去排污口监督管理范围仅限制在工业排污口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管理范围,增加了大中型灌区排口,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排污口等类型,基本涵盖所有常见排污口,实现了全覆盖。
二是压实管理责任。排污口“找不着主”是长期困扰基层一线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导致部分管理规定难以落实。《实施意见》要求逐个排污口明确责任主体,对于难以确定的,由属地市县级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或由其指定责任主体,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三是分批分类推进整治。违法违规设置排污口、生活污水直排、借道排污等问题,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痛点、难点问题,《实施意见》提出了“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细化排污口的类型,制定实施整治的方案,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开展整治。
四是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实施意见》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流程,建设信息平台,实行网上审批,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排污口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流域海域水环境质量改善。谢谢。
光明日报记者提问(刘健 摄)
光明日报记者:据了解,排污口的溯源整治工作十分复杂,经常遇到排污口找不到主、没人负责的问题,能否请您详细介绍一下《实施意见》是如何化解这类问题的?谢谢。
邱启文:谢谢您的提问。排污口“找不到主”“没人负责”,这是长期困扰基层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实施意见》聚焦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落细,有这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逐步明确责任主体。从2019年开始,我们就搞了长江、渤海和黄河的排污口的排查整治试点工作,排查过程当中确实发现有的排污单位通过雨水口排放污水,有的排污单位甚至通过地下溶洞排放污水,难以分清责任主体。针对这些复杂的情况,《实施意见》明确,各地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逐一确定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责任主体有什么责任呢?要负责源头的治理,还要负责排污口的整治、规范化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对难以分清责任主体的排污口,也不能放任不管,就得要按照属地政府兜底的原则,由属地的县级或者地市级的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或者由他来指定责任主体。例如有些地方比如废弃的矿洞不停地排放污水,还有一些尾矿库在持续排放污水的这些情况,有可能这些尾矿库的业主已经破产了,找不着了,这情况之下,就需要政府出面,负责源头的治理,以及排污口的整治,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二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省级人民政府要统筹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工作调度,压实各方责任。地市级人民政府要做什么呢?应该要承担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省政府是工作方案,市政府是实施方案,更具体。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排污口的溯源整治工作及日常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治责任,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谢谢。
澎湃新闻记者提问(刘健 摄)
澎湃新闻记者:此前生态环境部已经开展了多轮次的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请问排查取得了哪些成效?另外,对于现存的各入河入海排污口掌握情况如何?通过排查发现了排污口的哪些特点?谢谢。
邱启文:谢谢您的提问。刚才我讲了,从2019年起,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省市相继启动了长江、渤海和黄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果,给各位报告一下。
一是基本摸清了排污口底数。通过无人机航测、人工徒步排查、专家质控核查的工作方式,坚持“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应用了一些高科技,也下足了笨功夫,因为每一个都是到现场徒步核查,摸清了长江、渤海等试点地区的排污口底数。其中,发现长江入河排污口60292个,渤海入海排污口18886个,相比各地及各有关部门此前掌握的数量分别增长了30倍和25倍,这是什么概念呢?就是在2019年开展排查整治之前,对于长江来说,只有1973个排污口,这次排查翻了30倍。渤海也是一样的,过去掌握不到800个排污口,现在排查以后增长了25倍,达到18000多个。同时,黄河的排查整治现在还在进行中,完成了黄河上游和重要支流大概17000个排污口的排查,底数摸清以后,就为科学整治夯实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初步理清了污水排放来源。制定印发排污口监测工作要点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各地实施水质监测和溯源,及时掌握污水排放状况和来源。截至2021年底,长江、渤海排污口监测工作基本完成,溯源任务完成8成以上,一些涉及污水管网混接、错接、漏接等难点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在持续推进。
三是推动了一批排污口立行立改。按照“一口一策、一抓到底”的原则,推动长江、渤海和黄河试点地区全面完成排污口命名编码和树标立牌,全面实施排污口“户籍”管理,帮扶各地建设了100多个整治示范工程,出台了三级排查、命名编码等技术标准,指导各地开展整治工作。在整治工作中,立行立改解决了8000多个污水直排、乱排的问题。
通过这几年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有力地推动了相关流域、海域的水环境质量改善,有数据作为印证。到2020年底,长江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体,2021年持续保持了Ⅱ类,实现了历史性突破。黄河干流全线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渤海近岸海域Ⅰ、Ⅱ类水质比例比2018年增加了16.9个百分点。
刚才,你问到排污口有什么特点?我们总结、梳理了一下,不同流域、海域排污口确实呈现不同的特点。比如,长江入河排污口呈现“四多四少”的特点,就是下游多、上游少,支流多、干流少,混排多、收集少,混排就是各类污水混合排放,收集是有些生活污水没有很好集中收集在一起,盲区多、规范少。渤海入海排污口呈现“一多一广、两强一弱”的特点,即排污口数量多、分布广;“两强”就是季节性强、间歇性强,有的可能冬天排、有的可能夏天排,有的可能汛期排、有的间歇性排。“一弱”就是基础建设弱。
下一步,我们将在试点基础上,针对不同流域、海域排污口的特点,指导地方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谢谢。
南方都市报记者提问(刘健 摄)
南方都市报记者:此前也有报道提到,生态环境部排查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了一大批排污口,情况复杂,您刚才也提到了特点很多,整治难度也比较高,《实施意见》提出“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排污口,请问具体哪些排污口将被取缔、整治?谢谢。
邱启文:正如您刚才说的,排污口虽小,但是问题很复杂,从我们现在掌握的情况看,这些口子有的是明口,有的是暗口,有的是“大口子套小口子”,还有不少是私搭乱接的“口子”错接、混接的问题。为了推动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我们充分吸纳试点的成果和地方经验,明确了“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分类整治要求。
一是依法取缔一批。什么叫依法取缔一批呢?就是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重点保护的区域违法设置的排污口,要由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生态环境部门依法采取责令拆除、责令关闭等措施予以取缔。当然,在整治过程中,我们特别强调要避免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不能简单“一堵了之”。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排污口整治的企事业单位,合理设置过渡期,帮助指导整治。特别是比如有一些污水管网覆盖不到的地方,有一些生活污水散排排污口,这些要允许有一定的时间真正稳妥地进行整治,实际要完善地下管网、收集管网,还有污水处理厂运行规范管理,这需要一个过程。
二是清理合并一批。这方面简单来说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就是对于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则上予以清理合并,污水依法规范接入污水收集管网,因为散排口到处冒黑水和污水,长期下去肯定是不行的。第二种情况,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或各类开发区内企业现有排污口应尽可能清理合并,污水通过截污纳管由园区或者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就是工业园区里有很多排污口,按规定进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以后,通过规范的口子对环境排放。对园区外的怎么办呢?也要尽可能清理合并排污口,原则上一个企业只保留一个排污口。当然有的企业规模大,只留一个排污口不符合实际,这种情况怎么办?那就要保留两个或者多个排污口,但必须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第三种情况,对于集中连片的中小型水产养殖排口,鼓励各地统一收集处理养殖尾水,设置统一的排污口。
三是规范整治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就是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来开展规范整治。第一个有利于就是有利于明晰责任。着力清理违规接入排污管线的支线、支管,解决借道排污问题;同时,推动共用排污口的排污单位分清责任,就是共同使用同一个排污口有多家企业,要分清污染责任。第二个有利于就是有利于维护管理。包括排污管线的老化破损要求及时更新维护,排水不畅的、检查维修难的要及时调整排污口的位置和排污管线走向,设置必要的检查井,为日常检修、清掏等提供方便。第三要有利于加强监督。按规定设立标牌,规范设置,便于现场监测和监督检查。从这里也看到,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确实也非常复杂,要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谢谢。
红星新闻记者提问(刘健 摄)
红星新闻记者:我的问题是,生态环境部如何保证已经查明的排污口依法排污?排查过程中有没有发现排污监测造假的情况?如何处理的?对于偷排和在监测数据上造假的企业是否会采取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谢谢。
邱启文:谢谢您的提问。大家知道,《水污染防治法》《水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对未经审批设置、不按规定设置排污口等违法行为,明确了责令限期拆除、限期恢复原状,对排污口所属排污单位进行停产整治,并处罚款等规定。为落实相关法律要求,《实施意见》要求加大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监督管理借道排污的,要溯源确定责任主体,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同时,要求排污口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责任,定期巡查维护排污管道,发现他人借道排污等情况的,应立即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保留证据。
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线索,督促地方依法依规查处。对于偷排、监测数据造假等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将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这些年对类似的情况也多次进行了曝光,推动实施联合惩戒。对于涉嫌犯罪的,与司法机关保持联动,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谢谢。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提问(刘健 摄)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实施意见》提出要构建“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能否介绍一下具体情况?如何保障全过程监督管理?谢谢。
邱启文:谢谢您的提问。入河入海排污口一头连着江河湖海,一头连着生产生活,是打通水里和岸上的关键环节。《实施意见》提出“水陆统筹、以水定岸”的基本原则,就是从水体生态环境功能出发,统筹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左右岸,明确排污口设置管理要求,通过这些要求,倒逼岸上污染治理,实现全过程监督管理。什么是全过程呢?就是受纳水体,排入的江河湖海就是受纳水体,再往上就是排污口,排污口再往上就是排污管线、排污通道,再往上就是排污企业,整个过程全链条的监督管理,推动流域海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怎么做到全过程监管,《实施意见》明确了几件事情: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还有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包括水资源保护规划区划,这些必须充分考虑排污口的设置和管控要求。同时,我们国家还建立了规划环评制度,规划环评里要把排污口管控要求的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这是规划引领,实际是解决了一个在前端的布局设置,保证科学合理设置。
二是规范设置审核。对环境影响比较大的排污口,比如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这一些排污口按规定依法进行审核,所谓审核就是审批,把好准入关。但是,入海排污口是实行备案制,这是规范排污口的审核。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部门有一个手段,就是核发排污许可证,依法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要求。生态环境部门还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排污口开展监督性监测。开展溯源治理,加大对借道排污等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
四是强化科技支撑。刚才说要整个链条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包括排污口的排查溯源,开展各类遥感监测、水面航测、水下探测、管线排查等实用技术开发和装备研发。加强基础研究,分析排污口的空间分布及排放规律对受纳水体水质的影响,监管排污口的目的就是要倒逼岸上污染治理,推动整个监管流程全覆盖。谢谢。
人民日报记者提问(刘健 摄)
人民日报记者:邱部长您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必须坚持稳中求进,调整政策、推动改革时要把握好时度效,坚持先立后破、稳打稳扎,请问《实施意见》是如何体现这些要求的?谢谢。
邱启文:谢谢您的提问。大家都知道,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必须坚持稳中求进,要把握好政策出台的时度效,要坚持先立后破、稳扎稳打。排污口排查整治的《实施意见》,完全认真贯彻了中央这个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从目标确定、排查整治工作安排、监督管理等方面都体现了稳中求进、稳扎稳打、先立后破等要求。我简单地点一点。
一是在工作部署方面。坚持试点先行、稳扎稳打。刚才我也说到过,我们从2019年开始,先后在长江、黄河、渤海等流域海域开展了排污口的排查试点工作。整个长江涉及63个城市,在全面铺开排查之前,我们实际上在长江流域选取了重庆、泰州这一些点上的城市先行进行试点,摸索做法、积累经验,并且《实施意见》在明确排查整治任务的时候,目标任务也是分“两步走”,明确了2023年和2025年这两个时间节点的排查整治任务。这也是体现稳扎稳打。
二是在排污口排查整治方面,坚持实事求是、民生优先。刚才我介绍到,因为排污口涉及到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类型多、问题复杂,有些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排污口,还有住宅小区的排污口,包括污水处理厂的排污口等,应当做好统筹,不能简单地“一堵了之”,搞“一刀切”,这是绝对不允许的,避免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整治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刚才还说到,对于那些确有困难、短期内又难以完成排污口整治的企事业单位,可以合理设置过渡期,我们会加大技术指导帮扶,帮助他们整治。
三是在排污口的设置管理方面,我们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要求,减轻企业负担。一方面下放审批权限,生态环境部本级不审批排污口的设置,授权各流域(海域)监督管理局负责省界还有国境边界的,负责省与省之间存在一些争议的,还有项目环评报告书由生态环境部审批的重大项目的排污口,这些排污口的审批由流域的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其他的都是由省里属地化管理,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确定分级审批权限,就是本省的排污口的审批权限。另外,刚才也谈到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提高审批效率,我们做好“一网通办”,实行网上审批,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这整个考虑都体现稳扎稳打、稳中求进的要求。谢谢。
界面新闻记者提问(刘健 摄)
界面新闻记者:您刚刚介绍了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的成效,请问三年来我们积累了哪些经验和做法?在下一步做法中如何具体应用?谢谢。
邱启文:谢谢您的提问。在试点过程中,我们边实践、边总结、边规范,逐步探索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概括起来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把持续改善流域海域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采取“系统诊断”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模式,坚持环境问题在哪里,我们的排查力量就投向哪里,水质哪里差我们就重点在哪里进行排查检查,使排查整治与环境质量改善紧密挂钩。哪里问题突出,哪里的污染就突出,肯定那里就有排污口存在,所以就集中在那个地方下力量来进行排查。
二是集中力量攻坚。整个长江涉及了63个城市,渤海也涉及十几个城市,这个大家还没排查过,所以生态环境部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统筹全系统的力量来开展。同时又做好“六个统筹”,就是排查的工作计划、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地域区域、人员和方式。对工作方式、人员怎么调度等一系列安排进行统筹,并且充分发挥专家团队的作用,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我举一个例子,就拿长江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工作来说,因为涉及到长江主要干流和支流,涉及11个省份和63个城市,我们把长江岸线划分为了1093个排查网格,进行网格化排查,累计组织了4600多人次分3批次从长江源头到入海口,徒步排查每一段岸线,人员徒步里程超过18万公里,相当于绕地球赤道跑了4圈半。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没有周密部署、没有统筹全系统的力量,举全系统之力攻坚,这个任务是很难顺利完成的。
三是创新排查方式。发挥卫星遥感特别是“无人机、无人船+大数据”的千里眼作用,结合人工实地排查,就是徒步沿着岸线一个一个排查,形成了“无人机航测、人工徒步排查、专家质控核查”三级排查方式。为什么要专家呢?因为一些特殊问题、一些高精尖难度仪器设备,需要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通过专家核实进行质量控制,构建“水-陆-空”一体化的排查模式,基本摸清长江、黄河、渤海这些流域海域的排污口底数。
四是加强指导帮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总结经验,加强调查、分析、研究、论证,形成一些技术规范来指导地方。同时,考虑到溯源整治工作量大、难度高的特点,大家都没有经验,所以生态环境部帮助各地建设了一百多个整治示范工程,大家到那里去看、去那里学。组织做好分阶段整治方案,按照“一口一策”的原则来编制方案,为精准科学排查整治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我想,从2019年开始开展的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每一个地市、每一个省都有自己的一些有特色的做法。下一步,我们一是要形成一整套的技术规范加强指导,另外还要让各省、市加大经验交流和技术培训,为下一步全国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工作发挥很好的借鉴作用。谢谢。
寿小丽:最后一个问题。
封面新闻记者提问(刘健 摄)
封面新闻记者:《实施意见》提出,要在2025年底前,完成七个流域、近岸海域范围内的所有排污口排查,请问有没有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排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哪里?谢谢。
邱启文:刚才,我介绍了我们国家东、中、西部,一是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不一样,二是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不一样,排污口的整治状况也不一样。针对这个情况,《实施意见》就提出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工作原则。2019年以来,搞了长江、黄河、渤海这些流域、海域排污口的排查整治试点。结合这些试点的经验做法,在目标任务部署上,《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以长江、黄河、渤海等相关流域、海域为重点,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率先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的监测、溯源、整治。我再解释一下,对现有的排污口要先排查,排查出来以后要监测,监测是为了溯源,就是这是谁排的、怎么排过来的、排的什么东西,溯源以后要落实整治责任,找到责任主体。对现有的排污口整治以后,要纳入日常监督管理。所以,经常说的监测、溯源、整治,我们现在试点的更多是怎么排查,刚才说的溯源任务,长江和渤海大概也是完成到八成,很多工作还得要持续推进。这是我们的重点,也是服务于国家的重大发展战略,比如长江经济带、黄河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这些重大战略。
《实施意见》分为两阶段任务,2023年完成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太湖等七大流域的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泊、重点海湾排污口的排查,这是排污口的排查,突出干流、重要支流。2025年实现全覆盖,七大流域、近岸海域的所有排污口的排查,要基本完成七个流域的干流、重要支流、重点湖泊的排污口整治,一个是排查,一个是整治,这是国家层面的时间表、路线图。针对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实施意见》里明确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地市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我们下一步就是要指导督促各地,加紧拿出地方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并且扎扎实实、稳妥积极地推进。
工作的难点和重点,我想确实还有不少,一个是排污口问题复杂,刚才说的大口子套小口子、私搭乱接的,有明口有暗口,还有从地下暗河和溶洞跑出来的,还有雨天排、汛期排的,平时蓄污,汛期一下就往外排,这些情况非常复杂。二是要求应查尽查,2025年要全覆盖,挑战是很大的。三是排查任务确实也很重。流域岸线长、工作量大,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所以为什么这个文件是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是为了明确省级政府负总责,地市级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就是这个道理,因为涉及到方方面面。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原则,与相关部门和地方一道,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谢谢大家。
寿小丽:谢谢邱启文副部长,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就到这里。大家再见。
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原文链接:http://www.mee.gov.cn/ywdt/xwfb/202204/t20220402_9735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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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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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也称主网,共14个,分别是环保资讯网、生态环境内参网、环保在线网、生态环境关注网、生态环境法制网、执法内参、环保内参、环保观察网、环保调研网、环保法治网、环保舆情网、执法调研网、媒体调研网、政务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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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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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由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主管,北京中环政通环保科技研究院主办的国内环保内参网类独立域名网站。主要从事的是环保领域法制调研活动,没有记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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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按相关规定:如政治水平、法律法规意识、学历专业、业务水平、工作经验、工作态度、调研年限、社会责任感、工作绩效等,考评调研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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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总部,邮寄地址(两个办公区均可办理):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邮编:100810,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通联部收,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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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环保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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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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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官网是项目的门户网站,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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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环保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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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制定环保课题调查计划,提出调查组织方案,协助调研员进行案件调研;有针对性地进行市场调查,帮助企业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对环保产品市场销售潜力的调查和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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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编辑部是环保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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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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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五种,分别是:环保法制、环保内参、环保调研、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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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属于体制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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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详见宪法27条、41条); (3)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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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环保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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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中心没有省级中心,只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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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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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环保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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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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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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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环保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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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单位所有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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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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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补办,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费用:调研证工本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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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派出所扣留证件是不对的,你要问清楚派出所说证件是假的依据是什么,如果需要总部配合出具手续,总部可以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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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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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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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续期条件是上一个工作年度没有不良记录,申报区域是否有地市中心站,如有与中心站联系办理。续办手续,交回旧证、填写新申请表和保证书、相片是否更换均可但最好是近照。费用还是:地市级1800元,省级3600元,全国级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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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果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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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带章空白资讯核实函》暂时不对外申请领取,资讯核实函由总部按案件办理流程执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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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申请表格和承诺保证书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点开申请加入窗口)。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一、主任、副主任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二、主任、副主任一寸蓝底免冠彩照各3张,同时各发一份电子照片至邮箱;三、近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以上纸质材料请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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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环保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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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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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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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信息员授权使用环保项目官网和行业百网,共104个网站,收取网络平台使用费3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100元/套。运费到付或顺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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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观察员主要工作内容:一、对时事热点、焦点问题、典型示例、新人新事等发表自己的看法观点;二、对环保领域的政策解读和评论等;三、涉及环保领域的各行各业资讯采集工作,环保网络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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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工作内容:一、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环保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二、开展环保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三、运用环保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四、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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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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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也称为主网,共有14个,分别是:环保资讯网、生态环境内参网、环保在线网、生态环境关注网、生态环境法制网、执法内参、环保内参、环保观察网、环保调研网、环保法治网、环保舆情网、执法调研网、媒体调研网、政务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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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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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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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6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环保内参》编辑部、环保法治网、环保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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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二、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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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项目主管单位是: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由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国资混改)牵头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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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宣传员网络平台使用费3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100元/套。邮寄运费到付或者顺付50元。授权使用官网和行业百网,共1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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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法开展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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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环保监督员会派发:环保监督员证件、网络平台授权书、工作制度、配套办公物品资料等相关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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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面向全国环保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环保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环保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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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提供资讯信息化服务,以资讯发布为主;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承担调研、法律服务等功能;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承担舆情监测、处理、公关等功能;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承担行业发展促进、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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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所有领取的空白介绍信,到期需要退回总部存根和作废介绍信,所以不能直接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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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续期时需要交回旧的证件,如果旧的证件丢失则需要本人亲笔写《证件丢失书面说明》,并重新填一份登记表和保证书,提供和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蓝底照片,然后按照证件续期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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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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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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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提交补证申请,并且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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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可以从总部进行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会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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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当然有,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之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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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如果用中心的名义开展工作需要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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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六种。分别是:一、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二、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三、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四、《环保内参》编辑部;五、环保法治网;六、环保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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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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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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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二、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三、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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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环保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运用好“全国环保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双百网站”,积极采集编发环保领域的各类资讯信息; 3、做好国家政策法规、绿色发展、生态建设、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环保资讯信息遵守互联网规则; 5、管理本中心的每位成员,切忌以调研、维权等名义收受当事人(单位)的任何费用,不准吃拿卡要,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信息化有偿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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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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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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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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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环保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二、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三、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法治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四、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五、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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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一个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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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3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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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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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申请需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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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进入到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http://hbfzdy.org.cn/)的官网,栏目里面有一个地市中心,点击之后选择自己要办理地市中心的地点,就可以查询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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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名片样式有3种,3种样式都可以使用,依据工作开展的需要进行印制。名片样本在配套资料的U盘里有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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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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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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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是可以配合环保调研员进行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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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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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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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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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地市中心调研中心需要缴纳:地市级调研中心网络平台使用费是20万元/年,配套办公物品费12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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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有意从事环保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相关环保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环保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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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证是只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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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环保监督员有可经营性业务收费项目,按比例有提成或分成,监督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监督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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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下面链接: http://w.hbzxfb.org.cn/show-57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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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无犯罪证明是申请调研员岗位必须要的资料,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属地派出所要求出具手续,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请您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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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环保观察员则是不需要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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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主要看要上传到哪个网站,因为部分网站类型是不允许发布视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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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热爱和关注环保公益事业;熟悉我国环保相关政策法规,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会电脑基本操作,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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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监督员都能做以下内容: 1、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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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观察员申请需要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环保观察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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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是为了方便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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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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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费用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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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功能性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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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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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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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主要业务分三大部分: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制调研和法律宣传。 具体为: 1.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 2.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环保信息; 3.开展环保宣传、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4.依法开展环保维权援助,耐心做好涉事群众的环保法制宣教工作,有效 5.协助政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集中展示和推广全国各党政机关举报、投诉、监督网络平台,政务公开平台等政务信息公开通道,联合展示政务办公线上平台公共通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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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都是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